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

2011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六成农民工不知“康复”为何物

工伤康复的社会认知应获提高

本报记者 骆 沙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5月05日   11 版)

    今年起,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新条例在诸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却没有增加关于工伤康复的内容。

    我国工伤康复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绝大数工伤农民工而言,关注点仍然集中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补偿金”,而事关其未来生存的“康复治疗和培训,如何重返工作岗位”等问题却成为奢谈。

    日前,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调研数据显示,高达六成受访者表示不知“康复”为何物,接受过康复治疗的人数比例不足10%,“没有进行工伤康复或错过最好时机”是造成劳动者“不残变残、小残变大残”的首要原因。工伤康复制度的滞后,已成为阻碍农民工重新就业和融入社会的巨大障碍。

    据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介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历来“重赔偿,轻预防和康复”。“一方面每年工伤保险基金预留康复费用大量闲置,另一方面新增的工伤职工却鲜有人接受康复治疗。”

    据了解,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看起来农民工不必为康复费用担忧。实际上,很多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参加保险,农民工还得自己‘买单’。”时福茂说。

    调研显示,在“重赔偿轻康复”观念导向下,甚至出现了部分劳动者为获得“高赔偿”而放弃康复的怪现象。“因为如果身体功能得到了恢复,劳动者会在后续伤残评定中‘吃亏’。评定等级降低会直接导致赔偿费用的减少。因此,很多农民工甚至不惜放任伤情。”时福茂说。

    2009年11月,来自安徽省安庆市的邓从仟在印刷厂裁书时,因机器失控丧失了七根手指。时至今日,因为仍未拿到赔偿款,邓从仟手部功能甚至不具备吃饭能力。“而据专业人士介绍,以他的伤情为例,如果及时得到康复,至少能保留50%的功能。”时福茂说,“工伤康复的缺失,直接导致劳动者难以回归社会,也使其家庭收入水平大幅降低。”

    对此,时福茂建议首先应从制度上提高工伤康复的地位。“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康复花费都应由保险基金支出。除此之外,必须使更多人了解什么是工伤康复、有什么好处、如何申请等。要让农民工充分‘预知’这一概念。工伤康复贵在及时,唯有早期介入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培训新闻发言人是为了与公众“躲猫猫”吗
许多官员的传播素养是一张白纸
“天心尝试”:法治力量融入社区生活
工伤康复的社会认知应获提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缓刑可禁止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