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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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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地”卖给了开发商

武汉沙湖公园一挤再挤,成了“湖底公园”

“新华视点”记者 徐海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4月12日   01 版)

    素有“百湖之城”美誉的武汉,沿湖的楼宇鳞次栉比,不仅显现出这个城市的繁华与美丽,也让沿湖地价一再攀升。正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武昌区列入规划的一个沙湖公园无奈被“搬迁”。

    这一任意改变现有公园用地,转而填湖建设公园的做法,是否属于侵害公共资源的行为?制定好的城市规划为何说变就变?对此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公共绿地”卖给了开发商

    家住武昌沙湖侧畔金港苑小区的程机健,近来一天比一天担心,因为在他家门前300多米外,几台挖掘机日夜作业,将一堆堆土方推向沙湖中,令武汉内环区域最大的湖泊一天天缩小。

    据了解,填湖是为了建公园。但程先生不解的是,2005年买房时,开发商曾告诉他,小区旁边的三角路村不久将改造成为沙湖公园。如今,三角路村拆迁腾退的近百亩土地,建造一个公园绰绰有余,为何放着土地不用,而去填湖建公园呢?

    记者在武汉市规划局公布的《沙湖公园规划用地范围图》上看到,这一地块正如程先生所说,是沙湖公园规划用地。

    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沙湖公园的最初规划就在这里,后来被更改为商业居住用地,并已于2009年打包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于是建设沙湖公园只好改变规划,占用一部分沙湖水面。

    一份《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都市发展区用地规划图》显示,这一地块被标注为浅蓝色,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记者从武汉市规划局网站上查询到,2008年10月22日公布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也写明这一地块性质为公园用地。

    公共用地怎么变成了商住用地?武汉市规划局建筑与城市设计处处长杨维祥告诉记者,2009年初,曾重新制定过一次全市用地规划,这一地块性质被定为商居用地,并于2011年进行了公示。至于2009年以前这块地的性质是否变更,在场几位处长都称“不知道”。

    公园一挤再挤,成了“湖底公园”

    为了增加建设用地,武汉市规划局多次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记者从武汉市规划局2007年批复的《三角路村综合改造规划》中看到,总共开发用地面积为27.8公顷,其中绿化控制用地仅1.1公顷。但是,仅剩的这点绿地面积仍在减少当中。

    对此,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副处长周承甫称,该部门已规定在最高水位时能覆盖的面积都算湖面面积,而沙湖公园将占用的湖面是在最高水位线以下。按此解释,似乎公园建设成了水下工程。周承甫颇为无奈地说:“沙湖公园的填土建设并不是填湖,我们也没有理由干涉”。

    据水务局相关人士介绍,刚发现有人填湖的时候,他们曾去叫停过几次。不久被告知这是上面的重点工程,要他们给予特殊政策。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近年来湖景房持续热销,不少地方都想抓住这一商机,“造”出更多的湖边地块,以至于违规改变用地规划,以获取更多的土地出让金。

    沙湖周边许多居民对记者表示,近几年城市建设力度很大,公共设施投入大,卖地凑钱似乎情有可原。另一方面,三角路村的拆迁成本很大,也需要钱。村民罗女士告诉记者,拆迁时,许多村民要价都很高,迟迟未达成协议,拆迁事宜被拖了4年。

    随意改变规划,是否属于违法?

    近年来,一些地方将规划的公共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再高价拍卖给开发商的事件时有发生。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韩东屏教授认为,当某一地块被规划为公共用地,就成了市民的公共资源。而对公共资源的调整处置,是需经过利益相关方的同意。

    据了解,城乡规划法规定,严禁擅自变更用地性质,如确需变更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变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组织听证会,最后,报市政府批准等。

    记者调查了解到,沙湖边的城中村改造地块,市规划部门并未召开论证会、听证会,也未对变更方案进行过公示。周围居民也向记者反映,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一位业内人士称,当地还有多个地块与沙湖地块一样,悄悄变更规划用地性质,再通过“招、拍、挂”,赋予“合法”身份。

    韩东屏说,本该是依法行政模范的相关部门,在变更规划方面却明显违法,既伤害了涉及规划的老百姓,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要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真正形成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众利益的用地法则。

    武汉理工大学城市建筑学院龙炳煌教授认为,一个城市的规划,不仅代表这个城市的文化和个性,更是这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向导。它的设定经过了复杂的科学论证,具有严肃性和规定性,不能说改就改。

    他表示,要切实保证公共用地不被商业利益所侵害,首先是有关部门严于律己,依照城乡规划法办事,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开展建设。同时,他建议,上级住建部门以及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监督,防止规划部门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确保公共用地数量和比例。

    针对市民反映的改变用地规划等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会议研究,并责成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回复。

    4月11日,武汉市规划局副局长盛洪涛回复说,2009年5月拟定的新规划,未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对于记者提出的2009年前的规划内容,他并未予以回应。

    新华社武汉4月11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徐海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04月12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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