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4月25日电(黄欢 记者李润文)江苏省中学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南京召开。会议对中学共青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团江苏省委、教育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和完善中学团工作体系;丰富和创新中学团的活动;加强对中学共青团的领导,并首次对中学共青团工作队伍配备、工作经费以及团活动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学校应选配一名教师担任校团委书记,在校生超1000人的需再配一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一名学生副书记。工作活动经费则按苏南、苏中、苏北每生不低于30元、25元、20元的标准给予保证。团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一课时或每月不少于半天。
团江苏省委书记万闻华出席会议并表示,中学共青团工作要根据中学生的身心特点,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交流方式,充分运用影视动漫等表现形式,融入教育主题,丰富工作载体。中学团组织要结合学校实际,遵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把培养措施落实到学生成长的各阶段,落实到团的工作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