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小静沉浸在找到工作的喜悦之中没几天,就得到了被解雇的消息。后来她才知道,不少残疾朋友和她有同样的遭遇。“我们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小静说。他们觉得,这家公司对他们是假雇用,目的是为了骗取政府对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奖励。
2011年四五月及七八月间,北京爱博教育有限公司与20名残障人士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动画绘制员,工资为每月1500元。
据当事人之一小磊介绍,去年爱博教育公司在多个网站和QQ群发布了大量的专门面向残疾人的动画制作招生广告,称其与北京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了北京市残疾人动画绘制员培训就业班。“学习期间,学员免费接受培训,提供100%就业机会,优秀者授予爱博奖学金并有出国学习深造机会,成绩优异者提供海外工作机会。”“下肢残疾或听力障碍并具有较好的绘画或电脑基础者均可报名。”
几名被解雇的残疾人告诉记者,他们还在参加培训期间,爱博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即多次携带空白劳动合同及公章到培训基地,以工资和福利等条件游说残障学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索要学员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培训结束后,爱博教育公司基本不给员工安排工作,不发工资或发了工资立即转走。
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小婷曾上了一段时间班,给两部动画片做过一些前期工作,但是老总不满意动画剧本,最终搁浅了。“后来也没有给我们派活儿。不过后来倒是帮着公司做过一个访谈节目,他们请来了一些嘉宾、主持、摄像、灯光等人员,让我们坐在下面给他们充当员工,说是录制一个爱博教育扶持残疾人创业、为残疾人解决就业的节目,还有学员发言等。最后老总弄了个助残企业先进什么的。”
到了10月中旬,该公司突然将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残疾人解聘。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通知,也没有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约定在家工作的,工资一分钱都没给。
今年年初,其中8位残障员工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庭审中,爱博公司辩称:“他们根本不是我单位的员工,只是我单位培训的学员,并未为我单位提供过劳动。”
据了解,北京市人社局、残联等于2007年9月24日颁布的《对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给予奖励的暂行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含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后,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每年给予该单位3000元的奖励。小静等人认为,爱博教育公司在短短3个月内招录20名残疾人,又突然无故集体解聘,可能是为了骗取政府奖励。
3月29日,仲裁委作出支付工资、给予经济赔偿金的裁决。然而,爱博教育公司一直拒绝执行,并于4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爱博教育公司在申请书中写道,他们与这20名残疾人是教育机构与学员之间的培训关系,而非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用劳动关系。并且,依据公司与北京市残疾人体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约定,所培训学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后,申请人予以择优录用。即使培训双方订立有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劳动合同并未实质性履行,因此,不存在支付劳动报酬与经济补偿金的合理性。
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文中所涉残疾人均为化名)
本报北京5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