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建筑商人许迪(化名)心情沮丧。为了参加一个建筑项目的施工投标,他进行了许多准备工作,最终却未能如愿中标。然而,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这一项目虽然尚处于公开招标阶段,却已有建筑企业入驻施工了。
这一项目是保利·海上罗兰地产项目四期二标段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原胶南市滨海大道以北、泰山路南,该工程业主单位是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
今年4月1日,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网上发布保利·海上罗兰四期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4月24日9时30分到胶南市阳光大厦第一开标室进行开标。
看到招标公告后,许迪向相关部门提出竞标申请,并着手准备竞标资料。许迪告诉记者,在准备投标过程中,他突然接到竞争对手——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建总)有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这个建筑项目南通建总已经和业主单位协商好了,保利广惠公司同意由南通建总承建,所以他们就不要白费工夫了。
“公开招标在我们国家有法律法规支撑,而且已实施多年。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竞争对手的一些手段,但随后调查发现,这里面确实有问题。”许迪告诉记者。
后来,许迪到项目工地实地考察,发现工地上已经有南通建总的临时板房,而且对方已经开始进行施工前期工作,这让他大吃一惊。他找到业主单位,但沟通无果。
4月23日,胶南官方公告的开标日期前一天,记者来到保利·海上罗兰四期项目工地,发现一台大型混凝土搅拌车正在往工地送料。据送料方介绍,该工地已开工1个多月了,施工方正是南通建总。
随后,记者发现工地塔吊、板房都已建设好,20多名戴着“南通建总”安全帽的工人正在现场工作。一名工人告诉记者:“我是一个多月前来的,现在主要负责楼体基础工作。”
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建筑安全质量,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开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和招标人串通投标。在许迪看来,这种未开标就开工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招标投标法。
接到“提前开工”的录像材料后,此项工程招标监管部门——胶南市城乡建设局招标科丁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暂停原定4月24日的开标程序。
然而,虽然监管方作出了承诺,招标公告中原定的的招标会仍如期进行,中标方正是南通建总。当天,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此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南通建总此次的中标价为224672714.37元。
4月27日,在该中标结果公示期内,记者向胶南市城乡建设局招标科拨打投诉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城乡建设局正联系业主单位——保利广惠公司调查此事,具体情况目前还不清楚,等到有调查结果了会联系记者。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收到任何结果反馈。
针对违规投标的质疑,南通建总青岛公司业务经理孙聚庆告诉记者,举报人纯属无中生有,他们是在开标后才进入工地施工的,但“具体开工日期,记不清楚了”。
针对此次招投标纠纷,青岛保利广惠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举报人没有达到自己承接工程的目的,所以才恶意告状。至于南通建总提前施工,该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公司是进行了一些开工准备工作,但绝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他们目前已经中标了,“房地产是个快速周转的行业,有时需要赶工期,这种做法也是行业常态。”
晚些时候,青岛保利广惠公司的说法发生了变化。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南通建总提前进入工地,只是做了圈围挡、遮盖扬尘等前期工作,并不属于工程施工,“万一中标了,这项工作正好由他们做了,万一没有中标,我们会把这部分钱扣出来给他们”。
业主单位的解释没有赢得许迪的认可。“塔吊都架起来了,难道只是遮盖扬尘吗?”许迪说,“存在明显的违法情况,事实确凿却不查处,反而正常开标,监管部门的行为真让人无法理解。”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关于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青岛5月12日电
本报记者 丁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