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3日电(记者武欣中 林洁)为社会所诟病的“临时工”执法现象有望在广东销声匿迹。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长期以来,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的舆情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来自人民网的舆情分析认为,如果公职部门在出现危机时习惯用“临时工”作为缓冲自身不良形象的“替罪羊”,将导致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公信力不断下降。
对此现象,广东省在试行的《指标体系》中,把“核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视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尺度。
记者注意到,在8个一级指标中,“行政执法”一项分值最高,占总分值的20%。其考核指标量化为: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总体满意度(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
为达成这一目标,《指标体系》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应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
针对“乱收费、乱罚款”等存在于行政执法中的不良现象,《指标体系》提出,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杜绝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
对群众上访行为进行“拦截”也是社会反响较强烈的现象,为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指标体系》规定,行政机关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条件,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受理,不推诿、敷衍、拖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不拦截正常上访群众;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认为,这些量化后的考核指标其实与政府的责任直接挂钩,并指导行政部门逐项去落实、完成,因此,《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