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一过,全国许多部门都会盘点过去一周的收获。北京市这一周里,消费71亿元,游园1469万人次,就医18765人次……估计全国假日办的大账最近也会出笼,告诉我们9月30日至10月7日国庆节长假期间,全国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多少万人次,旅游收入多少亿元;最后都会有一个比较:较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多少。(北青网10月8日)
不过,总结黄金周的成绩,属于盘点“黄金”数量,至于黄金周存在什么不足,带来了什么问题,各方则很少提及。于是每年总会有人提醒,在盘点“效益账”时,也要盘点一下文明账、服务账、安全账、环境账、问题账、投诉账、满意账等,这才能发扬成绩,解决问题。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正确的思路。
笔者想提醒旅游服务部门的是,今年盘点黄金周一定要抓住《旅游法》这个纲,因为此次黄金周适逢《旅游法》出台生效:一方面,《旅游法》面临了第一次实践的“大考”。它会在第一次黄金周中得到检验,哪些规定不错,收到了预期效果;哪些规定难以落实,需要采取得力措施;哪些条款需要继续在实践中完善。另一方面,今年的黄金周也是第一次受到《旅游法》的制约。黄金周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也会受到检验。如果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这样的“黄金”再多,又岂能长久?
执法部门应该对照《旅游法》进行全面盘点,考量《旅游法》的实施对黄金周的具体影响。在《旅游法》出台时,曾有专家进行概括,有的说是“三大亮点”,有的说是“六大亮点”或“十大亮点”。但是,《旅游法》最主要的内容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利、规范旅游市场,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有三条措施: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尽管看似微小,但却能真正遏制旅游市场的不正之风。这些规定得到全面落实了吗?政府要从制度设计、领导落实、责任追究、检查督促等环节全面总结经验教训,保证法律规定落实到位。
而作为具体的地方或旅游景区,则应在按照《旅游法》全面总结对照的基础上,明确自己的重点问题并进行剖析。例如,云南省迪庆市的旅游系统,就应该把香格里拉旅游“怪象”作为反面教材,严肃查办涉事的旅行社、导游,严肃查实该市旅游局执法队长,给公众一个交代。现在,该市旅游局开展评星活动,这固然有一定意义。但是,只评优不惩劣肯定无法遏制歪风邪气。而四川省九寨沟景区则应围绕游客人数超出景区承载量,出现四千多名游客滞留的问题进行总结。对于造成的大量游客滞留景区的问题,景区方面肯定有责任。同时,究竟如何推算和落实《旅游法》规定的“最大承载量”,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围绕《旅游法》盘点黄金周,并不是旅游部门一家的事,更不能由旅游部门自说自话,自己给自己看病,而应该开门盘点——既要听取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更要把广大游客的意见作为考量功过的依据。如果只是自己在家里“数钱”,这样的盘点真的没有多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