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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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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

承包地难抵押 农民创业难贷款

本报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张玉甫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8月15日   03 版)

    日前,记者在河南省汤阴县武陵镇采访时,恰逢卫西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迎来葡萄大丰收,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个大、饱满、味甜。沿着果园不太宽敞的水泥路前行,目光所及之处都是长势喜人的果树,工人们正紧张地采摘装箱。

    李学军是卫西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前几年,李学军一直在郑州摆摊卖干果,虽然收入还不错,可不仅辛苦,收入也不稳定。

    “在小区门口摆个摊,天黑了就在竹竿上挂个灯泡,冬天时气温到了零下,就缩在棉衣里等顾客。”李学军说,他一直想回老家创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卖干果积攒了一些钱后,李学军便回到汤阴县老家,创办了卫西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经过4年多的经营,如今,李学军的怡园家庭农场已经是一个占地500余亩的果菜园。

    李学军计划将农场进一步扩大规模,设置旅游观光区、采摘乐园区、垂钓休闲区、餐饮住宿区等,打造一个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庄园。同时,由于农场离安阳市区只有不到1小时车程,李学军又瞄准都市人周末休闲娱乐的机会,计划用篱笆分割成一个个1分多地的小农场,让市民们自主认领,进行农家生活体验。

    可是,这些想法都需要新投入。果树近两年刚开始挂果,几个合伙人前期投入的100多万资金还没收回,资金短缺的难题又摆在李学军的面前。

    对于李学军来说,“农民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对于处于创业阶段的农村青年而言,更是“大旱望云霓”。

    李学军说,在农村,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农村青年大多既缺乏获得贷款的足够抵押物,又缺少向亲友借款的成熟人脉关系,更无法承担非正规融资方式的风险。因此,很多农村青年常常由于缺少几万元甚至几千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而无法实现自己的创业理想。

    据记者了解,在没有抵押、质押物担保的情况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信用贷款,但这种贷款方法覆盖面小,贷款额度也较低;另一种则是担保贷款,有自然人担保、联保等模式,但在实际操作时,金融机构又持慎重态度。

    李学军和其他合伙人想尽了一切办法,仅从当地农信社、农村银行中获得少量贷款,目前资金缺口仍有40多万。

    有调查显示,农村贷款满足率为30%-50%,在贷款量上的满足率仅为20%-30%,而企业的这一比例为81%。至于原因,一是无物抵押。按照国家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而农村青年最有价值的土地、房屋和宅基地,均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另外,所养殖的牲畜、种植的农作物虽然能产生经济效益,但也不能作为质押物。二是无人担保,在“无物抵押”的情况下,农村青年贷款只能请人担保,然而,农村青年靠个人力量在农村寻找符合要求的担保人非常困难。

    在李学军眼中,“两难”的根本是抵押难。“手中掌握了500亩的土地资源,直接投入100多万元,目前果树都开始产生效益,却不能当做抵押物争取贷款。”让李学军感到费解的是,自己花了20多元建起的工作用房,因为没有产权证,也不能抵押进行贷款。

    据记者了解,在现行法律中,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抵押融资确实存在障碍。《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享用宅基地使用权,而不具备处置的权力。

    《担保法》中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包括《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也规定,除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抵押的。

    虽然有各种限制,但事实上,“三权”抵押先行先试早已经展开。

    据报道,今年3月,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及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三权”能抵押,农村融资难题有了政策上的突破。

    据报道,今年5月,河南省邓州市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流转中心,选择两个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河南这个农业大省的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也很快在邓州成功发放。

    7月初,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裕春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流转的12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获得当地金融机构发放的120万元1年期贷款。这意味着甘肃省农村物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破冰”。

    8月初,养殖业大市山东省潍坊市潍坊银行创新推出山东省首单奶牛抵押贷款业务,改变了传统贷款不接受活物抵押的限制。

    对此,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说,以往农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权益没有市场化,不能变现,便成了没有经济意义的虚置资产。不少返乡创业的农村青年,创建的家庭农场、专业的种养社,已经流转得到了数量较大的土地,而缺少银行认可的“硬担保”仍是制约这些新型生产主体实现规模生产、富农效应和扩大就业的桎梏。 

    谷建全建议,要大力推进农村物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制定并逐渐完善有关农村土地和财产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收储、交易等配套政策和贷款的实施细则,加快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不要再让返乡创业的青年守着良田,拿着资产,却求贷无门。

本报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张玉甫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8月15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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