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9日电(记者刘芳)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新修订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在全面总结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作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方向。
自2010年起,深圳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确立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3大职类的制度框架并实施了人员归类和分类管理。目前,全市有执法员6000多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11人。在此基础上,深圳不断探索职位细分和管理创新,在行政执法类职位中建立了卫生监督职组及相应职系,强化职位职责要求,突出素质能力建设;对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出台了气象职组公务员管理办法,探索实施专业绩效考核、专业能力评估,为进一步推动该市公务员管理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次深圳市政府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一方面对5年的改革探索进行总结,将改革中获得的经验融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中,使新的管理办法原则更加明确,导向更加清晰,规则更加具体;另一方面也结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作了相应调整,进一步优化管理制度。
与此前的管理办法相比,修订后的两个办法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进一步强化了职位管理导向。明确提出单位需制定职位说明书,详细列举了职位说明书的内容和功能,强调公务员的招聘、转任、晋升等关键管理环节均需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有助于促进公务员尽职尽责,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进一步突出了专业能力建设。要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前需开展执法业务水平测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前需开展专业能力评估,业务水平测试合格者或专业能力评估结果符合要求的方有资格参加晋升,同时新增了分级分类考核和培训等内容,促进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下一步,深圳将继续深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方面继续探索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工作领域、职位要求等要素划分为不同职组,并配套实施更有针对性的人事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也会继续探索适度扩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范围,鼓励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安心走专业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