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29日电(记者谢洋 通讯员韦颖琦)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第一批14个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广西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把取消、下放和实行属地管理工作列为重点之一,各部门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54.7%。
今年广西全面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信、教育、财政等14个第一批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部门,是从列入自治区本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范围的68个部门(单位)中选出的。据介绍,将14个部门权力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进清单内的权力事项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管理,逐步打造权力运行新平台,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拓展了有效途径,也有利于强化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的问题。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于2015年9月底前全面公布,南宁市、防城港市、灵山县等试点市县政府部门清单适当提前公布,其他市、县2016年7月底前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