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正在路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拟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
对于这部专门法律,人们期待已久。21世纪即将进入第三个10年,我们享受着文明发展的成果,早就不用再考虑温饱问题,但触目惊心的食品浪费现象,仍触动着人们内心最敏感的部分。如今,随便走进一家餐馆饭店,吃不完的满桌饭菜,并非都会被打包带走。在一些食堂的残食桶内,倒进去的剩饭剩菜中,甚至还有完整的馒头、花卷等。
还是拿数据来说话。据《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有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对北京、上海、成都和拉萨4个城市的追踪研究显示,餐饮业人均浪费量为96克/餐,浪费率为11.3%;大型聚会浪费率达38%;学生盒饭有1/3被扔掉;游客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餐每人103克。如此浪费还仅是消费环节,全环节浪费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也有观点认为,对食品浪费现象,不要干预太多。在他们看来,公款接待立法该管,自己吃喝全凭喜好。即便是浪费了食品,多扔了几个菜,倒掉了几个馒头,花的也是消费者自己的钱,反正又不花公家和别人的钱,所以外人管不着。再者,消费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环节,有了消费才会刺激生产,而生产又会带动消费,这种食品浪费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其实也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
问题在于,浪费食品并不是单纯个人的事情,也不仅是纯粹的经济问题。一个国家的安全,粮食安全是最基础的安全。我国耕地仅占世界10%,人口却占世界的22%,十几亿人的粮食问题,始终是忽视不得的大事。虽然,我国去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66384万吨,比2018年增加594万吨,但粮食安全隐忧犹在。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曾针对全球163个经济体进行过专项调查研究,中国的粮食安全风险指数排在96位,被列为“中度风险”国家。如此格局,实在是由不得“舌尖上的浪费”。
遏制浪费食品乱象,立法是首选的有力武器。老实说,这些年,关于节约食品、避免浪费的口号宣讲并不少,但对于一些个体而言,“无关利益得失”,并不能入脑入心。而国家专门立法则明显不同,有法律的强制力作保证,便会对社会产生普遍效力。
审视酝酿中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最大亮点并不是对“食品”“食品浪费”等概念的定义,而是对“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法律责任”等逐一明确。没有责任就没有落实,只有压紧压实从政府部门到其他各类主体的责任,看似无处着手的各类食品浪费现象,才能真正有人管、管到位。
这部法律草案的“高明之处”还在于下好“一盘棋”。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还对减少粮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作出原则性规定,与正在起草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形成配套关系。如此打出一套组合拳,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法律力量,从各个环节避免食品浪费,捍卫粮食安全。
推动反食品浪费立法,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战略思维、底线意识,也体现了法治文明。从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到加快反食品浪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立法进程,食品浪费乱象得到更严格的约束,而粮食安全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