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以18条措施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其中提出到2026年,引导30万名以上青年到乡村开展服务、就业创业,并将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为民办实事清单,和对州(市)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
《三年行动》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团云南省委等多家部门制定。
据介绍,《三年行动》是6月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后,又一强有力的措施。《三年行动》梳理了现有稳就业促发展以及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强化政策合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
《三年行动》聚焦前期调研中了解到的青年创业兴乡堵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方式吸引大学生等青年入县返乡就业创业。如设置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以及县域范围内统筹一定比例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规模,实现3年翻一番;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经营主体并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的,给予补助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做电商的,给予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从当地青年致富带头人、创业能人、退役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等。
《三年行动》要求各地区要用心用情用力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力戒形式主义;要把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将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为民办实事清单;要将支持青年创业兴乡工作纳入对州(市)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