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房票”注明票面金额,可购买指定的商品房。近日,在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征拆现场,广州市发放了首张“房票”。这是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以石围塘项目为试点,率先落地全市的第一批“房票安置”。
荔湾区石围塘项目已发放的房票凭证载明房票类型、购房地址、票面金额、政策性奖励金额、使用/兑付期限等信息,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定点入库”的新建商品房源。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房票也是货币补偿的一种方式,不过不是直接给拆迁户发现金,而是根据补偿标准和被拆房屋的评估价值后,给予购房券,拆迁户拿到券,再去一定的区域换房。
房票的出现,打破了“原址回迁+发放现金”这两种传统的补偿格局。石围塘项目相关负责人解释,房票是征收安置的一种创新制度,坚持了群众诉求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相比其他安置方式,房票制度拓宽了政府安置渠道,有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同时满足了被征收人的差异化需求。
居民周女士表示,通过房票政策,她多获得了1万多元的补贴,购房更划算了。领到房票的居民吴先生说:“下一步,我凭房票就可以去入库楼盘选房了。”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南京、厦门等数十个大中城市表示将出台“房票政策”。此次广州的先行试点,为一线城市中的首例。业内人士称,广州市荔湾区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实现群众满意的共赢局面,以“小房票”兑出“大民生”,这才是房票制度最重要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