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田宏炜)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进入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通知》要求,福建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中单列增设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区域与区域内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区域招生,具体相关事项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提出要求,确保生源质量。
在综合高中班课程设置方面,试点学校要专门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相关职业教育技术类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整合。课程设置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发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通知》还要求,福建各地各校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相关要求,探索建立综合高中班的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可在各类评估评选等活动中将综合高中班试点相关情况进行单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