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记者今天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23年年末备受关注的百亿苏州“毒地”案中的受污染地块已修复完成。
2023年11月,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多家苏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发起诉讼,索赔100.44亿元,并称这是“因土壤污染产生的侵权纠纷”。受污染地块原是苏钢集团的生产厂区,部分地块已建成住宅、学校等。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生态环境部已派有关人员指导土壤修复,目前受污染地块已修复完成。
在今天生态环境部的发布会上,赵世新强调,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尤其是由工业用地转变成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污染地块监管当作重点,采取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赵世新介绍,首先是抓严“一个名录”,防止违规开发。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地方负责把好“两道关”,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
其次是抓实“一张清单”,降低周边影响。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近万个地块纳入监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时,重点关注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
再次是抓好“一批企业”,防范新增污染。目前,已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1.6万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生态环境部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露、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污染地块修复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应当因地制宜,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探寻最佳解决方案。”赵世新表示,要抓成“一批试点”,推动绿色修复。
结合地方经验,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赵世新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构建要素协同、部门联动的源头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