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11月2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结果,共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这些化妆品涉及染发膏、洗发露、沐浴露等品类。其中包括: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红鑫龙染发膏(亚麻棕色),被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广东纤佰俪医药生物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纤佰俪黑发霜,被检出对苯二胺的含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南宁大旭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洗发精含有的丙烯酰胺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