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透露,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今年1月至9月初,共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账款311.42亿余元。
会上主要发布了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案例所涉地域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反映了人民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最新工作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人民法院依法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助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例如,在“某银行诉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银行在发放3.5亿贷款前,向企业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却未提供任何相对应的服务。人民法院认定银行违反金融服务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原则,在收取贷款利息之外,超出金融监管规定准许的收费范围,不当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按照“砍头息”的裁判规则,将该“融资承诺费”在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
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周伦军介绍,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最高法指导各级法院把开展专项行动同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和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之中,通过案件办理中的扎实举措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此外,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依法制止有关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挤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优化诉讼服务,降低民营经济组织的脱困成本。周伦军举例,今年1月至9月初,各级法院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对12.06万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金额3604亿元,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为30.71万家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恢复,帮助他们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2月05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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