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十四届部长级会议召开前夕,一份由挪威常驻WTO代表、改革议程协调人彼得·厄尔贝里撰写的内部评估文件流出,对WTO改革前景作出谨慎判断:各方已就部分议题展开初步讨论,但在决策机制、争端解决和规则适用等关键领域,成员之间的立场依然高度分散,远未形成能够支撑“一揽子制度性改革”的共识。文件预计,此次部长级会议更可能聚焦于确立后续改革的路线图,而非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实质性成果。

  这一谨慎预期背后,是WTO正经历的一场深层危机。而导火索,恰恰来自其最核心的原则之一。

  就在该文件披露之际,美国向各成员提出,WTO改革应重新审视“最惠国待遇”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任何成员给予另一成员的贸易优惠,必须无条件、自动地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最惠国待遇”一直是多边贸易体系“非歧视”精神的制度基石。如今美方虽未正式提议修改协定文本,但仅是将其纳入改革讨论,已足以震动整个体系。

  毕竟,WTO的合法性建立在三重支柱之上:程序上的普遍参与与协商一致、结果上的贸易增长与福利提升,以及规则上的非歧视与可预期性。一旦“最惠国待遇”被条件化、差异化甚至局部搁置,整个多边框架的逻辑基础将面临重构。

  成员诉求的结构性裂痕

  WTO改革之所以步履维艰,根源在于全球化逻辑本身已发生深刻转变。

  成立之初,WTO谈判的核心是关税削减与市场准入。这些领域技术性强、利益边界清晰,各方围绕“让利多少”讨价还价即可。但随着全球平均关税大幅下降,竞争焦点早已转向更敏感的领域:产业补贴、技术标准、数据跨境流动、政府采购乃至国内产业政策本身。这些议题不再只是“外贸问题”,而是直接嵌入各方经济治理的核心,牵动就业结构、区域发展乃至政党政治的神经。

  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力量格局剧变。WTO成立时,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全球货物贸易中占比不足10%;如今已跃升至近20%,成为驱动全球贸易增长的关键引擎。随着部分发展中国家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塑造者”,旧有谈判机制中隐含的利益分配结构难以为继。

  发达国家强调“规则对等”,要求新兴经济体承担更多义务;发展中国家则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捍卫政策空间与发展权。双方在同一制度屋檐下拉扯,却越来越难以找到共同语言。而围绕“最惠国待遇”的争议,正是这一结构性张力的集中爆发点。

  单边主义回潮,多边机制承压

  更严峻的是外部环境。自2025年以来,美国推行“对等关税”政策,频繁诉诸单边措施和双边谈判,带动主要经济体重新倚重排他性贸易安排。逆全球化风潮再起,全球供应链加速区域化、阵营化,WTO所依赖的“普遍规则+非歧视”模式正被碎片化的“小圈子协定”不断侵蚀。

  在此背景下,WTO短期内几乎不可能通过一次部长级会议完成制度重塑。更现实的路径,或许是渐进式调整与多轨并行:在维持核心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名义完整的同时,通过诸边协议、弹性承诺或“开放式诸边”等方式,在特定议题上实现有限突破。

  但这本身也是一场高难度平衡术,既要防止多边体系彻底空心化,又需回应成员对灵活性的迫切需求。WTO面临的已不仅是技术性修补,而是在一个日益分裂的世界中,如何证明“多边主义仍然有用”。

  历史曾赋予WTO辉煌:它曾是全球化黄金时代的制度象征。但如今,它必须在一个不再相信“共赢”的时代里,重新赢得信任。2026年的部长级会议,或许不会带来答案,但至少会揭示:这个世界,是否还愿意为多边贸易秩序留一盏灯。

  (作者系伦敦大学亚洲和非洲研究院研究员)

薛子敬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2月24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