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目录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据介绍,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主要变化有: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增或扩展了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了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扩大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范围,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外商投资目录内的行业领域,主要可享受4项优惠政策: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支持鼓励类外资企业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投资者以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被投资企业从事产业属于鼓励目录的全国目录,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税收抵免优惠。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2月25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