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的记者会上,一封来自云南大学学生的手写信被提及。写信人——云南大学法学院2024级本科生周世杰与刘贽搏不曾想到,这份从暑期社会实践中萌发的思考,能以如此郑重的方式得到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回应。

  9月底,当他们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立即行动了起来。那天晚上,这两名住在同一宿舍楼的好朋友聚在一起,一直写到深夜,第二天便将一份打印的立法建议和一份手写的说明信一同寄往北京。

  为什么要用手写?周世杰说:“作为大学生第一次参与立法意见征求,心情比较激动,想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情感,打印感觉少了‘灵魂’,费时费力的手写信更能承载我们对立法的关切,以及对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敬意与诚恳。”

  他们在信中写道,不同地区的民族特色资源差异显著,中央立法难以穷尽各地具体情况。因此建议,新增条款赋予有立法权的人大“根据立法权限,制定法规或作出决议决定”的权力,允许地方结合资源特点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这一建议源于他们深入边疆的行走和一年以来的研究。

  今年暑期,作为云南大学“云大万里”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周世杰、刘贽搏等6名同学前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带着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的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地方立法的云南样本与实践路径》,在云南大学、普洱学院、共青团宁洱县委的支持下进行了调研。

  在宁洱著名的“民族团结誓词碑”前,他们聆听了当地干部群众讲述70多年前各民族代表在此剽牛盟誓、一心跟党走的往事。他们获悉,这一独特的历史文化符号,早已通过《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精心守护并被活态传承,深深融入当地民众的教育和日常生活。这一地方立法,不仅保护了一块碑,更传承了一种精神。

  回校以后,在老师的指导下,他们收集并分析了《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保护条例》等一系列云南特有的地方立法,从中领悟到国家统一的法治原则与丰富多彩的地方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国家层面的立法具有纲领性,而各地民族结构、文化资源千差万别,法律在基层的有效实施,特别需要地方结合自身特色进行细化和创造。云南等地“小切口”立法的成功,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宏大时代命题,转化为本民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具体规范。

  这些思考最终转化为他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的建议。

  向国家建言的青年担当,持续体现在他们的行动中。

  10月下旬,当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社会征求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时,他们也提交了关于适时修订本省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的建议,以确保与未来出台的国家法律相衔接。收到建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信表示,“将在立法工作计划制定过程中认真进行讨论研究”。

  而更早之前,他们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地方民族立法名录,收到了一封详细指导如何检索的回复邮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择了‘授人以渔’,鼓励我们开展相关研究,这封暖心的邮件鼓舞了我们的热情。”刘贽搏说。

  如今,再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公开回应,周世杰与刘贽搏觉得这是“莫大的鼓励和肯定”。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周世杰说,“我们要把现有研究扎实推进,用青年一代的视角,续写好云南大学‘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故事。”

  在法学院相关指导老师看来,周世杰和刘贽搏的担当,是云南大学“云大万里”实践育人品牌建设成果的一个缩影。这一倡导“学期万卷书,假期万里路”的“大思政”建设“双万”计划,鼓励学生传承费孝通等前辈开创的“魁阁”学术传统,用严谨的社会科学方法去理解田野,引导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深化专业认知。

  “他们在调研中看到了法治的生命力在于与本土文化、民众情感相连接。这让他们对‘良法善治’的理解更加丰满和深刻。”一名指导老师说,两名00后大学生的建议被看见、被重视,本身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鲜活的注脚。这表明,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向每一位有思考、有责任的公民敞开大门,青年的声音同样能在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激荡回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2月25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