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为了2760元,某高新科技企业前研发工程师张某在一次商业咨询中,将涉及半导体集成电路核心科技领域的商业秘密和盘托出,这笔微薄的报酬不仅让他付出了沉重的职业代价,也让他受到了刑事处罚。
“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的领军企业肩负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的战略任务,面临通过商业咨询等方式被刺探商业秘密的风险。”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张某曾是国内一家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军企业的研发部工艺整合工程师,长期接触企业核心生产数据,先后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离职保密承诺书等多份文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严格保密义务。2022年10月,他参加某商业咨询活动,违规提供有偿咨询,泄露企业特定生产工艺制程数据、产能分布、生产规划及进度等核心信息,非法获利2760元。
在案件审查阶段,检察机关结合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综合全案证据,将原本认定的“三个秘密点”核减为“两个”,依法剔除了已公开的“公司主要机台设备的供应商及多元化等信息”。
起初,张某提出了各种不认罪的辩解。“本案的相关审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不枉不纵。”检察官表示。正是这一举措,成为了张某态度的转折点。尤其在检察机关认真仔细核查其辩解并核减秘密点后,张某相信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2025年5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张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张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在科技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行业交流、专家咨询已是常态。看似正常的交流背后,暗藏着泄露商业秘密、危害科技安全的巨大风险。正常咨询与非法泄密的界限如何掌握?据了解,一看形式是否获得授权、是否约定保密义务;二看内容是否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缺少其中之一,就可能从正常行业交流滑向违法犯罪。
结合此案,检察官建议,科技从业者在提供咨询时需把握好4个方面:信息来源必须合法,严禁通过盗窃、利诱、黑客攻击等非法手段获取内部数据;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超范围使用、不违规披露;仅可提供公开数据、行业通识或已脱敏信息,坚决守住未公开工艺、源代码、客户信息、成本数据等核心秘密;咨询目的应正当合法,不以非法牟利、损害原单位竞争优势为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仅为2760元,为科技从业人员敲响警钟。承办检察官表示,科技研发人员切莫因一时小利葬送职业生涯,更不能因疏忽大意让国家科技安全面临威胁,广大科研人员在钻研科学技术的同时必须提高法律意识。
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处理,而是注重通过延伸履职推动源头治理。案件办结后,针对被侵权企业在保密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健全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企业收到检察建议后落实整改,并反馈相关情况。
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问题,也被及时上升为治理层面的关注重点。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在总结个案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利用咨询公司变相收集商业秘密”的新动向,提出了治理建议:商业咨询活动应当设定更为合理的制度规范,防止泄露商业秘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引导,在新业态发展中更加注重安全和商业秘密保护。
这起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这批案例涵盖芯片制造、三维智图软件、生物科研试剂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其中部分涉及我国“卡脖子”技术。
“这些案件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制发检察建议等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聚焦高科技原始创新、前沿技术领域,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4月23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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