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制度举措,推动平台经济加快从“流量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要进一步激发平台经济发展潜能、巩固新就业形态就业基础,就必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规范平台发展,保障劳动者奋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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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连接产业链上下游的平台经营者,还连接着跨地域多样化的亿万消费者,推动着劳动力市场的量变与质变。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平台经济不仅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驱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还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快速发展过程中,平台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内卷式”竞争在平台经济领域尤为突出,常体现为补贴大战、流量争夺等同质化博弈,其根源指向算法规则不透明、利益分配机制失衡以及部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的隐性壁垒。与此同时,大数据杀熟、不正当价格行为等问题时有发生,既扰乱市场秩序,也侵害消费者与从业者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庞大,如何让广大劳动者“劳有保障、干有底气、干有所得”,成为社会普遍关切。
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国家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持续完善制度规则,强化系统治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作为核心任务,聚焦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靶向治理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4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已正式施行。这一系统性监管文件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为平台经济划出价格行为红线。一系列制度举措,推动平台经济加快从“流量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要进一步激发平台经济发展潜能、巩固新就业形态就业基础,就必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规范平台发展,保障劳动者奋斗成果。
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规范发展平台经济的重要内容。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平台企业劳动规则、算法制定、协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重点明确劳动者关心的订单分配、收入抽成、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等关键事项,要求平台合理设置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模型,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实际情况,避免算法机械执行加重劳动者负担。《指引》的出台,有效增强了劳动者在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平台用工更加民主、科学、规范,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平台用工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安全,2025年,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截至2025年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510万。我国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建成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3000余家。我国也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国有企业与平台经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各司其职、功能互补,共同肩负着稳定经济运行与促进就业的重要使命。可推动国企与平台经济协同发力、双向赋能,为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提供更为多元的保障。国有企业可依托产业基础优势,为平台经济提供基础设施支撑与场景落地空间;平台经济则凭借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助力国企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市场边界。例如,地方国企可与即时配送平台合作,共建“骑手暖心驿站”与技能培训基地;平台企业也可借助国企产业园区资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社保、职业伤害保障等规范的集体参保和代缴机制。
国家倡导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完善平台算法规则协商机制,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保险政策等系列部署,标志着平台经济正从政策倡导走向法治化、制度化的刚性约束,核心是构建“平台赚钱、商家盈利、劳动者稳定”的良性生态。这些工作的扎实推进,不仅有助于稳定平台企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也将直接维护好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奋斗者都能在规范有序的平台经济环境中安心奔跑、放心追梦。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龙臣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4月27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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