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作为规范和保障刑罚执行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监狱法时隔30余年首次完成大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监狱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现行监狱法于1994年施行,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监狱法部分条文作了修正。2024年至今,监狱法修改3次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以强化监狱管理,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等为重点,同时坚持规范和保障并重,既保障监狱执行刑罚、管理改造罪犯的必要法律手段,也严格规范监狱执法;既要求罪犯服从管理,积极改造,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帮助其回归社会。

  修订后的监狱法对罪犯收监的条件和不予收监的情形作出规定,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工作程序等予以明确,完善了监狱、监狱管理机关与其他部门间的协助配合机制,加强了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的检察监督。

  修订后的监狱法增加了警务督察制度,强化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内部监督,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追责规定,维护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据介绍,此次修订重视对罪犯权利的保障,在总则中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狱服刑罪犯相关权利的规定,明确罪犯服刑期间的基本权利,保障罪犯依法享有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及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修订后的监狱法明确教育改造总的原则和要求,增加对罪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的内容。增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教的相关内容。

  修订后的监狱法还完善了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规定,针对未成年犯身心特点,明确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未成年犯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5月02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