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26年5月18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新的日赔偿标准495.94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26年5月15日公布,202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9441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95.94元。根据该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5月18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即每日495.94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5月20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