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国家医保局、财政部5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建立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的,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支付,白名单外的不予支付,进一步厘清个人账户使用边界。
根据文件,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此前,有媒体曝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向医保参保人销售牙刷、牙膏、牙线、面膜、防晒口罩等“械字号”产品。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综合处副处长张蔚表示,文件旨在从政策制定层面系统性纠正类似问题,通过白名单明确支付政策边界,在充分满足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坚决防止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的产品。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尽可能做大白名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白名单。”张蔚说。
其中,药品类,原则上国内正式批准上市且可以在药店销售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均可以纳入白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流感疫苗费用,助力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堵偏门”,非医疗用品、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等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的产品,将不得纳入白名单。其中,米面油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非医药类商品,被明确禁止纳入。
以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属性较低,甚至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虽然有“械字号”身份,但容易被企业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实际主要用于生活功能,这类产品也不可以纳入白名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个人账户支付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医疗产品和白名单之外的医疗产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现问题严肃处置。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5月20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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