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聂然,作为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进行了一次惩戒。

  今年3月,在北京市丰台区一所中学的会议室里,聂然身穿法官制服,与学校老师一起,面对学生李飞(化名)及其家长,展开惩戒。事件缘于李飞与同学肖夏(化名)产生矛盾,在网络上编造并散布针对肖夏的不实信息。校方调查核实后,决定对李飞进行惩戒。

  “我今天的身份,是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聂然指出,李飞的行为违反了校规,她详细讲解该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如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惩戒后,校方反馈,李飞未再出现类似行为,两个学生重归于好。

  法官参与校园违纪处置,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202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法治副校长制度。2022年,教育部出台管理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北京市丰台区,由法院派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有52名,覆盖全区4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除了定期普法讲座,法治副校长还深度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指导教育惩戒、调解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贞会说,针对校园纠纷,学校在进行德育教育与校纪处分时,可引入法治副校长进行专业分析与定性,更具权威性、严肃性,教育效果明显,是一种法治化处理校园矛盾的新模式。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云岗小学德育主任刘宝民坦言,以往处理网络欺凌等“软暴力”问题时,学校常陷入被动。“这类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处置尺度不好把握。”

  法治副校长的到来,为学校带来专业支持和可操作的方法。“他们用法律条文界定行为性质,指导我们收集证据、化解矛盾、开展心理疏导。”刘宝民说,这让学校老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更有信心,更有办法”。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设立法治副校长,可有效破解校园治理难题。教师落实教育惩戒权时,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情况;对于学生欺凌等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学校急需专业支持,建立有效应对机制。法治副校长以专业力量介入,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举措,为学校依法管理保驾护航。

  王贞会强调,法治副校长制度的设立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前置,是分级干预体系中的关键一环,通过专业法治力量的介入,实现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及风险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丰台区人民法院联合专业机构建立“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该机制运行3年来,成功化解相关纠纷74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23天。

  “法治副校长的功能作用不止于学校这个层面,具有显著的‘外溢效果’。”王贞会说,其以校园为核心,将法治实践与法治理念延伸至家庭与社会。一方面,通过校内的普法宣传,令学生、教师乃至家长共同受到法治熏陶,实现“从学校反哺家庭法治建设”;另一方面,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同各方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因此,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重要实践抓手,为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化支撑。

  熊丙奇强调,法治副校长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处理单个纠纷,更在于通过专业指导,将教育惩戒转化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塑造师生的规则意识和程序正义理念,推动校园形成依法治理的良性氛围,让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校园文化的有机组成。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6月01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