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北京某住宅因充电宝在充电过程中自燃引发火灾;两周之后,一架航班机舱内一充电宝冒烟,机组人员及时处置……近年来,因充电宝质量问题引发的起火、爆炸等事件时有发生。集中存放、使用频率更高、流通性更强的共享充电宝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景山区检察院”)聚焦共享充电宝质量安全,利用相关大数据模型开展监督,发现多点位存在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推动23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对辖区200余处租借点的1300余块共享充电宝完成更换,并组织19家单位共同签订质量安全经营告诫书,形成“政府-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效监管体系。
随着大众对共享消费模式的火热需求,共享充电宝凭借其轻量、便携等优点融入日常生活,遍布各类公共场所,但因其流通性较强,如果存在安全隐患无异于“移动炸弹”。事实上,早在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公告》,对移动电源质量安全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共享充电宝必须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并在机身标注CCC标志,才能用于租借等经营性活动。
石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目光聚焦共享充电宝,通过调查发现,共享充电宝市场化、全场景程度高,风险隐患分布广泛,仅石景山区共享充电宝租借点位就有1000余个,涉及20余个品牌,既有投放在大型商超、交通枢纽、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情形,也有写字楼、教育机构等各类办公、消费场景的商家自购使用,基本实现各类场景全覆盖。“共享充电宝异地归还、跨区域流通的特点,导致难以全面溯源开展排查,致使安全隐患可能无处不在,想要逐个查明无异于大海捞针。”石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张照天介绍。
为此,石景山区检察院迅速研发了“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据抓取+官网核验+碰撞比对”赋能监督,通过汇集共享充电宝小程序及官网内容、12345投诉举报、充电宝召回情况等信息,与国家CCC认证数据进行碰撞比对,进一步归拢、收紧数据源头。经适用该模型,检察机关查明包括知名充电宝品牌在内的多家企业,在辖区多个人员密集的大型商超内,存在使用未经CCC认证、未标注CCC认证标志的充电宝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共享充电宝机身是否标注CCC标志,并无法直观反映该型号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状态,除已认证但未标注造成混淆的情形外,部分共享充电宝虽标注了CCC,但在国家认监委数据库进行比对,发现认证已经因相关原因被注销、暂停、撤销。”石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张扬涵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状态下产品质量认证是否继续有效、是否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对应不同结论,部分情形还须相关部门研判,仅凭直观判断难以避免问题充电宝在市场流通,造成“形式合规、实质违法”。此外,充电宝本身易被摔碰、挤压造成内部损坏,亦难以通过外观判断其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且集中放置于充电柜内,单组电池热失控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一损俱损”的放大效应。
对此,检察机关先后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座谈,共同明确认证暂停、撤销、注销等状态下的法律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没有灰色地带”,为监督提供权威技术支撑。2026年4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以检察机关查明的线索问题为基础,扩大调查覆盖面,最终依法查处并责令23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对辖区200余处租借点的1300余块共享充电宝进行更换,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检察人员深入市场进一步溯源问题。共享充电宝市场经营模式繁多,存在品牌直营、加盟代理、场所自购等多种模式,涉及品牌方、代理商、经销商、场所管理方等多元责任主体,盈利收益模式和经营维护职责较为复杂。“比如大型商超中,既有商场物业投放的点位,也有各商铺自购投放的点位,针对地铁交通枢纽、网吧等特殊场景亦有专门投放的品牌或单独管理的经销商,且品牌总部注册地遍布全国各地,办案中发现的共享充电宝品牌多家均注册于上海、深圳等城市,造成市场经营主体检查、维护、更换等安全生产职责可能流于形式。”张照天介绍。
2026年5月,石景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召开辖区全部共享充电宝运营商、代理商,以及大型商超、医疗机构、运动场馆、餐饮企业等场所管理方共19家单位参加的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经营工作推进会。各行业主体签订《关于规范共享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经营告诫书》,明确各方职责,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行业自律。市场监管部门专门制定了辖区《充电宝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经营红线,健全长效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跨区域线索移送与协查通报机制,实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同时结合“3·15”“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引导,让消费者“会用”“敢用”共享充电宝,进一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建共享体系。
2025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发布公告,对充电宝管理使用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与更细化的完善,其中包括对充电宝等高风险产品实施CCC认证标志试点改革,在原有标志图案右侧标注追溯二维码。石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新规发布为契机,持续关注共享充电宝的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线。
杨可琛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08月06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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