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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二审仍获死刑 市民高院外放鞭炮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5-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重庆5月21日电(记者田文生)今天11时39分,文强案二审结果尘埃落定,文强仍获死刑。该判决结果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天10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审判长宣读刑事裁定书,持续99分钟。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文强等5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结果宣布10分种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外响起鞭炮声,有人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燃放的鞭炮持续了3分钟。燃放者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普通市民,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是任何受害者的亲友,燃放鞭炮是为了庆祝今天的判决结果,“我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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