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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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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的另类“进贡”

本报记者 叶铁桥 雷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1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检方指控陈昭方涉嫌受贿的金额中,有一部分来自于他的同事。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陈昭方担任武大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武大后勤保障部、武大出版社、武大继续教育学院在申请工作经费、解决拖欠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涉嫌多次在春节及家中办事之际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11.9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

    其中,2005年至2009年,陈昭方从校长预备费中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签批工作经费18次,一共135.5万元,为此,他涉嫌多次收受该部原部长江建勤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4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

    2009年四五月间,当陈昭方获知江建勤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时,将其中的2.5万元退还给了后勤保障部。

    检方指控,这期间,武大出版社社长陈某为了将该社上交武大的利润变更为资产占用费,用以冲抵武大财务历年拖欠该社出书补贴费,请陈昭方帮助解决。其后,陈昭方组织相关单位开会,决定将该出版社上缴利润改为资产占用费。2009年,武大财务部采用上述方法将拖欠该出版社的345万元平账,为此,陈涉嫌收受陈某给予的人民币3.5万元。

    此外,陈昭方还涉及一起招生腐败事件。检方指控,陈昭方利用担任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的职务之便,为该校档案馆馆长朋友之女破格录取为武汉大学研究生提供帮助,涉嫌收受3万元人民币。

    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3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某工作人员朋友之女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未达到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该工作人员请武汉大学档案馆馆长帮忙。该馆长找到陈昭方,陈安排将该女生列入武汉大学董事会拟破格录取名单,后该女生成功入学。

    据接近办案人员的人士透露,在办案过程中,陈昭方交代其在担任武大校领导期间,在春节等节日及家庭的红白喜事中,收受下属单位多达100万元人民币,这些人单次所送的金额多在5000元以上。

    庭审中,陈在为自己家庭财产作辩护时,只承认这部分“收入”在60万元以上。

    上述人员称,给陈送钱主要是春节等节日礼节性拜访,以及陈家红白喜事的礼金等,没有个人目的和请托事项,也没为本部门谋取利益。

    检方对没有查获陈昭方为他们谋利的相关人证和书证的,没有进行指控,只认定金额中的少数几笔涉嫌构成受贿罪。

    在12月14日的庭审中,陈昭方及辩护律师认为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11.9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的事实,不能被认定为受贿。他们认为,这是陈昭方作为学校领导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和辛苦费,属于合法的薪酬范围,不是受贿行为。但公诉方对此提出了质疑。

    据了解,检方将在陈昭方案终结后,将武汉大学内部人士送钱的相关情况移交备案,并建议交由武汉大学处理。

    本报荆州12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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