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责,还会有更多“豆腐渣”工程
如此大规模的体育场馆建设赢得的并非只有喝彩,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很多质疑声。
长沙市的一位体育界人士告诉记者,从湖南各地已经建成的体育场馆来看,以全民健身为名、投入巨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往往难以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建设本身多半是为专业运动队伍的竞技体育考虑的;另一方面,即便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的高昂维护费用势必需要采用不菲的收费来冲抵,这必然会让多数市民望而却步。
“那些大型的体育场馆内不是开设各种培训班收费,就是直接把场地出租,在一些地方就是成了赚钱的工具。”该人士说,一方面是大量体育工程开工,一方面是大量已建设施封闭或者无法为社会使用。
据了解,湖南省目前有标准体育场地2.9万多个,场馆面积为4603.72万平方米。这些体育用地主要集中在大型体育场馆、体育系统单位和学校、政府机关单位内,向社会开放率仅为两成。
而在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黄捷眼中,桃源体育场事件另有更为重要的标本意义。他认为,像这样项目草率上马、事后无人担责的情况,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当时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约束,或因决策草率,或因当政者个人有政治需求,项目上马十分盲目。事后,必然成为当政者交纳的“学费”。从历史经验来看,以往这种“学费”交得太多,很多项目上马,仅仅就是因为一时脑热;同时,决策者对此又总能规避责任。这种现象不改变,国家还会继续付出代价。
那么如何防止官员贪腐、工程质量低劣呢?黄捷说,防范的方法实际上很简单,就是做到依法决策。即使决策有误,责任也能明确。以桃源县即将开始的大规模体育场馆建设比照,这样一个财政力量微薄的小县城建如此大的项目,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属于重大决策,是需要按程序论证和征询专家意见的。
类似重大决策的程序是,先由政府首长提出,再交由决策承办单位承办。决策承办单位对拟决策事项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结合实际拟定决策方案,并按照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充分协商协调,形成决策方案草案。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或者争议较大的事项,应当拟定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同时,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论证,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之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的影响范围、程度等采用召开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地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的行政决策也要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日后一旦出了严重差错或者问题,则可以依律依责追究行政首长和承办单位的相关责任。这样,就可以将出现“豆腐渣”工程和官员腐败问题的可能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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