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思危在“财经中国2010年会”上指出,近年来,地方债务迅速增加,根据审计署抽查部分省市县的投资平台情况来看,大概有1/3的省市县债务超过了财政收入,也就是说还款能力成了问题。
中央政府早已重视地方债务问题,并下发了不少红头文件,来限制地方政府的借债行为。尤其是去年国务院专门把“规范地方融资平台,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全年宏观政策。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审计署等也都纷纷对各地方政府“负债”问题发出过警告。
地方债务的猛增,一方面意味着,政府投资的盲目性和重复性,过多资金进入,不仅会造成产能过剩,而且政府投资回报也会被摊薄。再有地方融资的贷款往往以未来的土地收益作抵押,但土地收益因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像2010年2.7万亿的土地收入肯定不会长期持续,地方还债的风险极高。
另一方面,当地方政府还不起债务的时候,最终要靠公共财政和金融机构来买单。从现实来讲,无论是学者,还是舆论,大多把地方债务的形成根源,归结于分税制后财权与事权的不相匹配,但笔者觉得,这只不过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一个借口。实际上,GDP考核机制才是地方政府大肆借债度日的根本,否则的话,像那些地方财政非常丰盈的地方政府,就不会也那样热衷于政府投资。
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债务扩张冲动,来自目前经济环境的变化。由于内需长期不能提速,民间资本受到挤压,无法释放,廉价劳动力的人口红利模式已快终结,而地方政府又面临保增长的硬任务,更由于短期内无法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极,最后只好选择最容易立竿见影,短期内最奏效的方法,于是,投资—借贷—投资,就成了地方发展经济的恶性循环。
显然,要想遏制地方债务,我想,惟一奏效的办法,就是用严厉的问责机制,来倒逼政府告别借债投资。具体点讲,对各级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和各级政府部门的“一把手”,按照债务的多少、形成原因等各项因素的叠加,来判定其执政能力的高低。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