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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批评

“学术理想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魏英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1月18日   09 版)

    时隔半年,喧闹一时的“朱学勤涉嫌抄袭案”波澜再起。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近日公布“朱案”结论: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确存在不规范之处,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早前发生的“汪晖涉嫌抄袭案”,由此也再度回归公众话题中心。

    去年3月,学者王彬彬撰文指出清华大学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多处存在抄袭,引起国内(外)学界一阵轩然大波。7月份,网上出现署名Isaiah的帖子,直指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存在抄袭嫌疑。随后,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请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获受理。

    汪晖与朱学勤均为国内著名学者,被人视作思想界领军人物。两位学者的博士论文都让人给翻出来,被指存在抄袭嫌疑,这自然不是件小事。从参与论战的学者之数量与“重量”,更可以说“汪朱涉嫌抄袭案”乃2000年“长江读书奖”以来国内思想界最重大的一次学术事件。在上次事件中,今日加入“战团”的不少学者亦为当时的主角。盖因如此,无论“汪案”还是“朱案”都有被扭曲化解读的倾向,许多人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乃至于提升至派系之争的“高度”。

    事实上,不管事件有没有这般复杂,关键还是要搞清楚涉嫌作品是不是真的抄袭了。如果存在剽窃行为,那谁也没有办法帮他(当然也不应该帮);如果事实证明抄袭指控不成立,无论举报者是否匿名或者是谁指派来的,这反倒证明了当事者学术人格的清白。

    很遗憾,各路人马先是围绕“汪晖事件”争议数月,报道连篇累牍,评论层出不穷,公开信、签名书漫天飞,一路吵到“朱学勤事件”爆发,然后很多人这才发现:国内人文学界在“谁来判定抄袭”、“如何判定抄袭”等问题上,居然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术规范细则以及相应的学术调查机制。

    这不能不让人感慨:学术规范模糊、监督机制缺席,抄袭行为焉能不大行其道!在某种意义上,这已经超越“汪朱事件”等个案,而成为当前最值得关注的根本性问题。如何建立一套严格的、可操作的学术监督体系,已然摆在了人们面前。

    朱学勤的导师是法国现代史专家金重远先生,博士论文答辩又由著名学者王元化先生主持。王元化称:“主持朱学勤的学位论文答辩这件事,是导致我在九十年代进行反思的重要诱因。”可见这篇论文在他眼里的分量有多重。尽管如此,这部作品在今天看来,连朱学勤自己也承认存在不规范之处。这从侧面说明,直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人文学界仍处于“有学术而失规范”的状况。

    写作也好搞学术也罢,哪些东西是人家的,哪些东西是自己的,这个道理本来就该清清楚楚。学术研究从来都是站在他人的肩膀上眺望,因此不可不对脚底下的肩膀心存敬畏。把他人的学术成果当作“垫脚石”,总该做个记号表示致敬,否则以后别人踩在你的肩膀上却吭都不吭一声,恐怕自己也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和损害。更何况,西学东渐已有百年以上历程,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学术规范,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有些学者总喜欢谈“学术共同体”。今天看来,这个词值得重新审视。首先,这个“学术共同体”应当是相对于外在压力而言,即对外追求和维护学术自由,排除任何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与打压。其次,“学术共同体”不该成为拉帮结派的代名词。学术研究乃一个人的事业,理应追求人格独立,而不可轻易为他人背书。第三,“学术共同体”更多应当强调的是“共同规则”,即遵循通行的学术规范,在此基础上构建书写与交流的学术空间。缺乏学术规范,不仅可能鸡同鸭讲,而且难免抄袭成风,流弊丛生。

    学术自由、人格独立、讲求规范,三者不可或缺。这个“学术的理想国”不可能一下子就从天上掉下来,它需要人们一块砖头一块砖头地垒起来。

    从这个角度看,“朱学勤事件”无疑具有积极的、富于建构性的意义。朱学勤自觉请求相关学术机构介入调查,且不管他出于什么想法,这等于为国内建立健全人文学术规范开启了一道缝隙。他这么做不仅为其他被举报涉嫌抄袭者树立了表率,国内学术机构也有望借此探索如何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术规范与监督体系。这是在“汪晖事件”中所看不到的一个亮点。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不妨借助“朱学勤事件”,讨论制定一套适用于高校的学术伦理与规范。例如,学术论文该怎么写,具体到什么程度算作抄袭,该如何启动学术调查程序,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该怎么处理……据了解,这在西方大学都有成文规范,不同学科各有所不同,并且会定期进行修改、更新。如果复旦大学率先制定相关规则,就算只通行于本校,也仍然不失“开风气之先”。此外,复旦大学不妨公布详细调查过程,朱学勤也不妨将相关陈词公诸于众,这也是推动建立国内人文学科规范的一个办法。

    时至今日,“汪朱事件”已然对国内学术界造成了深刻影响。同样紧迫的一个问题是,应当尽快着手建立相关学术规范与监督体系,并纳入学术界的常规工作,改变目前这种“各说各话”的混乱格局与无聊讨论。在今天,不管这派那派的学者都应当有个基本共识:主义尽可不同,规范不可不一致。无规范不学术,遑论就此建立起“学术的理想国”。

    当然,复旦大学的结论并非最终的、惟一的学术判决书。不仅“汪案”,包括“朱案”也仍未盖棺论定。只不过,朱学勤“开胸验肺”的勇气和复旦大学的介入调查让人看到了一丝亮光,而汪晖及相关机构的“沉默是金”却使人担忧:“朱案”或将成为孤例,“汪案”却可能变成应对抄袭风波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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