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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平顶山“葫芦案”的未解之谜

卢荻秋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1月18日   02 版)

    16日,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诈骗368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最新情况,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并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主审法官被免职,一庭庭长被责令提请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院长被诫勉谈话。(《京华时报》1月17日)

    时建锋因偷逃天价过路费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和公众强烈质疑,因审理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条款错误、犯罪事实不清等莫名其妙的问题,而被称为现代版“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面对舆论质疑,河南省有关方面迅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无疑是及时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被损害的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

    不过,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只是妥善处理平顶山“葫芦案”的第一步,离真相水落石出还有很远的距离。从案件本身来看,时建锋被指偷逃的368万元过路费,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他在本案中到底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共同犯罪,他在其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什么?背后的主犯是否真的是他的弟弟时军锋?他们是如何合谋并实施偷逃过路费的?时建锋为弟弟顶罪是否属实?这些都还是未知之数,需要重新收集证据,认真审理。

    尤为重要的是,“葫芦案”的真相之外还有被牵扯出来的“案外案”。时建锋和他的弟弟此后曝出的一系列重要信息,使公众在追索“葫芦案”真相的同时,还进一步关注到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权钱勾结。案发后,时家曾借高利贷90万元行贿“捞人”是否属实?行贿对象是谁?时家货车上所挂军牌究竟是真是假?是谁给时家兄弟办理了假军牌或真军牌?时家向谁支付了24万元的“协调关系费”?协议中所列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的“月工资5000元”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问号背后是否隐藏着公权力寻租的腐败大案,是否意味着违法乱纪?都值得深挖细究。

    面对“葫芦案”与“案外案”,还有太多问号拥堵在公众心中,盖子显然还远远没有揭开。因此,笔者希望媒体和舆论继续对此案保持持续关注,积极发挥围观与监督的威力,更希望河南省有关方面认真反思司法程序的弊端,以务实态度督促案件的查处,并对“案外案”穷追不舍,早日给公众一个真实可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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