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过长沙最繁华的黄兴路步行街的人,一定会对那里人气特旺的火锅店有很深印象。然而,就是这条当地最大的火锅餐饮街,却爆出自来水勾兑添加剂制成火锅骨头汤进而卖与食客的丑闻。(《中国青年报》1月19日)
“化学火锅”经媒体多次曝光,已算不得新闻,所以上述报道并不像以前那样被网站大量转载。笔者还要就这则不算热点的消息啰嗦几句,盖因以下报道文字:自2010年12月中旬开始,湖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借着应聘服务员的机会,在长沙黄兴路步行街几家知名的火锅城卧底半个多月,终于曝光了“化学火锅”中令人惊心的一幕。
“卧底”是地下工作者的常用手段,风险系数很高,稍有不慎就会被敌方识破,轻者坐牢,重者杀头。此种战争年代的克敌手段,居然在和平年代也有了用武之地,而且使用者往往是不带枪的新闻记者。当然,我不必太为他们的安全担心,即使身份暴露了,店主也不敢让他们坐老虎凳。笔者不解的是,揭露饮食行业黑幕用得着此类特殊手段吗?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个案,青岛记者也是靠卧底,曝光了青岛某火锅店“洗碗布擦鞋,臭蛤蜊照卖”的丑闻。武汉一火锅店用高温红油制作火锅底料的黑幕,也是由《楚天金报》两名记者扮作打工仔卧底而揭开。
凡是愿意卧底进入“龙潭虎穴”的似乎无一例外都是记者,很少听说有工商、质检、防疫等部门的哪位监管人员去卧底。按理说,他们才是卧底的最佳人选。这不能说他们比记者更怕死,只能说他们没有记者的敬业精神。说白了,就是不作为。当地火锅店存在那么严重的问题,监管部门竟不明就里不闻不问,这无论如何讲不过去。食客们完全可以对他们的失职行为提出指控。
要是监管人员都能像记者那样敬业负责,常去一些可疑的饮食行业卧底暗访,肯定能发现大量黑幕丑闻,那咱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也就更加有保障了。遗憾的是,他们不屑于这样做,有的甚至连基本的监管职能都懒得履行。他们能从《食品安全法》中找到很好的托词,因为这部法律规定食品监管实行分段管理,即一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要经历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卫生部、商务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监管。此种监管模式的弊病显而易见,正如有论者所批评的那样,“九龙治水”、“八九个婆婆管不好一桌饭菜”。
不仅如此,这一模式还大大削弱了监管人员为民服务的责任心。正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所说:“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为公众服务、对国家负责的责任心在下降,这些部门为自身服务的欲望要大于为公众服务的欲望。”他还说,如果政府部门为公众服务的责任心不能得到加强,什么样的监管都难以做好(《中国青年报》1月19日)。只要政出多门的食品监管体系不改变,指望监管人员像记者那样卧底暗访食品行业并不现实,就是指望他们严肃认真地履行分内的监管职责也难以让人乐观。因此,为世界所关注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幸,当下中国还不缺甘愿做卧底的勇敢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