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月23日电(记者王晨)“百姓收入什么时候才能跑赢GDP?”“谁在掏瘪百姓的腰包?”在昨天的辽宁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而将“提高居民收入”纳入“一把手”的政绩考核则成了部分委员的共识。
“GDP主要靠政府项目推动,因为这些上百亿的大项目才是社会GDP的主要来源。一个项目跑下来,往往一个地区几年的GDP都有了。因此,政府‘一边倒’地在忙项目,而老百姓的收入只能靠自己去找,GDP像火箭一般嗖嗖地往上‘蹿’,百姓收入的增长却慢如蜗牛。”一名政协委员说。
事实上,当前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收入分配不公,这不但影响了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社会公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目前我国居民基尼系数已超过0.45的红色警戒线。
辽宁省政协委员、本溪市政协主席姚和松提交了一份《关于实施“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工程”的建议》。这份提案以辽宁省为例进行了分析,“十一五”时期,辽宁省GDP年均增长13.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4.3%。主要经济指标已超过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的平均增速,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次前移,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长期以来,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仍然没有改变,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要像抓GDP、财政收入和招商引资一样,切实重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姚和松建议,政府应组织专门机构或责成相关部门,针对辽宁省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分析原因,找出症结:低在哪?为什么低?哪年可达全国平均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必须年均增长多少?
姚和松建议,要像抓“工业工程”一样,实施“提高居民收入工程”,把“全省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列入“十二五”期间的重要目标,把应达到的年均增长指标落到实处,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应建立考核体系,把“提高居民收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
“当前,尽管有的地方已将城乡居民收入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但所占比重并不高,工资增长幅度、劳动报酬占比、居民收入增长比率(包括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3个可量化的指标,并没有真正成为地方官员的考核指标。因此,不仅应将居民收入增长纳入‘一把手’的政绩考核作为强制性规定,还要有清晰量化的目标任务和有效的奖惩制度作为保障。”另一名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