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世昕)环保部、交通部等11个部门日前出台文件,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严管噪声污染。这份名为《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十二五”的环保规划中应该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的章节,有关部门制定的铁路、交通和民航“十二五”规划,应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内容。
根据这份文件,今后,环保、交通、建筑等监管部门将加大交通、施工、工业、生活等四个领域的噪声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包括: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