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决定向各高校食堂发放三个月的临时补贴,按在校生的数量计算,每生每月20元。这笔钱并未如坊间建议的直接发给学生,最终还是采取补贴给食堂的办法,这也是之前政府下令禁高校食堂涨价的配套措施之一。(《新京报》1月26日)
政府下大力气稳定高校食堂物价,但不能涨价的食堂也有巧办法:同一个菜价格不变,分量减少;素料增加,荤料减少;旧菜不能涨价,推出新菜大可自行定价……其实因为社会物价上涨导致食堂经营困难,学生也都可以理解,但在价格和质量上“打太极”,则易引发同学们的不信任。
享受补贴的食堂理应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补贴受益者的事情——毕竟,补贴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学生生活水平。接受监督的最好方式,就是公开食堂经营成本。公立高校食堂并非旨在盈利,也谈不上有什么商业机密。把每日食堂支出收入明细写到黑板上,放在就餐区的显眼处,也向同学们解释补贴来的钱究竟是怎么花的,这样的信息公开方能增强学生对食堂的信任。一些学校的食堂引进了社会企业承包,建议今后可在承包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公开成本。高校食堂具有“独家经营”的优势,享受了这一垄断权也应该承担一定义务。食堂经营几乎可称为“坐收渔利”,公开一下成本并不显过分吧。
笔者在京就读大学两年多来,常常听到关于食堂的各种议论,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学哪怕只隔一条街,饮食消费也大有不同。还有“吃在×大”的说法,言下之意是这所大学食堂的菜便宜又好吃。公开食堂经营成本,也能够帮助学生理解为何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菜价。即便是客观因素造成各高校应对物价能力不同,有些学校的确拿不出那么多钱补贴食堂,也应给同学们一个合理可信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教育……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教育部也另行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不过在这些规定中均没有找到对学校食堂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食堂是一所学校的重要后勤部门,大学的食堂无关商业机密,为何不制定相关制度保障食堂信息公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