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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6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江西省高院:

向41名“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2月16日   06 版)

    本报南昌2月15日电(记者李菁莹)“有钱高消费,无钱还欠款”,这样的被执行人“老赖”在还清欠款前,不得有坐飞机、买房子、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行为。今天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已向41名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标的达17269万元。

    去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要求限制那些有清偿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主要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对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将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江西省法院已受理涉案案件29件,目前已经执结案件7件,执结标的306.7万元。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以严肃惩处为强力手段,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宽群众举报的渠道,让“老赖们”高消费无立足之地,无生存之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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