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王亦君 崔丽)2011年中央本级预算的部分重点支出将按“项”级科目编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今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针对其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的需求,财政部表示,要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并按综合预算口径编报,使各单位的预算与其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对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求其严格执行中央本级年初预算到位率。对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实行严格控制,除必须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允许代编。
2011年将在广泛听取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对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的部分重点支出按“项”级科目进行编制并考虑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研究细化非重点支出的内容,增强透明度。另外,74家中央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