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崔丽 王亦君)今后将按照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近期,将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研究,力争“十二五”期间在上述领域支出责任划分上取得突破。
国务院办公厅今天提交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一份意见函中出作出上述表示。
国务院办公厅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调减营业税,从制度上逐步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合理引导消费。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增加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推动房产税改革试点。
中央财政还将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具体包括,努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继续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进一步增强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明确提出,建议把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尽快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取得重大突破。要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