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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一个“人贩子”的悔过书——

两年潜逃,有家不能回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3月03日   04 版)

    我叫秦某,河南省安阳市人,因2008年涉嫌贩卖婴儿,2009年3月被警方通缉。

    长期以来,我都特别想要一个小女孩,因为我只有一个儿子。开始,我一直在老家做本分的中介工作,给乡邻找些工作。因为接触的人多,无意中,听说有被遗弃的小孩,我就打听是怎么回事,别人说要一个一万多元。然后有人给我介绍,我就间接地认识了一个老太太,问了些情况,她说绝对没有问题,是父母遗弃的,养活不了的。后来我跟我丈夫商量要一个小孩,我特别想要,但是丈夫不同意,就把这事搁置了。

    但我的邻居家,他家的女儿也一直想要个小孩。我就把我知道的情况跟他说了一下,原本想做做善事,后来却把我牵连进去了。我真是无知,不该管这事。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2008年秋天的一个下午,突然有个人,就那个老太太,给我打电话:“你想要小孩吗?可以来看看。”我就联系了邻居家,陪同我邻居家的女儿去某县医院门口见。见了之后,也就刚出生十几天的孩子。到医院里检查,做了个彩超,说心脏有毛病,就没有要,回家了。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个自称是小翠的女子,50来岁,就是上次去医院时和老太太在一起的一个女子。她给了我一个电话,说如果以后再找上,就跟我联系。当时我也没在意,我对她们一点也不了解。因为那个小孩有病,我一直以为那个小孩真是被遗弃的。就这样,小翠就跟我联系上了。后来我邻居花了一万二,从老太太那里抱回来一个小女孩,一直抚养到现在。老太太也给了我一点辛苦费。我说,要是健康的,我也要一个。我就跟小翠讲,有好的了,跟我联系。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个。正好这时候,有人说,他的一个亲戚也想要个小女孩,是某地的一个女的。我们一起去了。她们拿了一万二,从小翠那里又抱走一个。看他们非常喜欢那个小孩,我就没要。回来后,她们还要谢我,但我没要她们一分钱。我觉得给她们办了一件好事,还挺高兴的。

    小翠给了我一点路费和电话费,700元还是800元,我不记得了。我当时再次问她,这小孩有问题没有?她肯定说没有,都是没人要的,医院扔的。我想,我这也算是做好事,我才这样做。

    随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翠给我打电话。说又有,让我有意了就联系她。后来,有人让我给介绍工作,闲聊中,这个消息人传人,就又联系了一家,花了一万六千三。小翠又给了我辛苦费约一千元,这是最后一个。我还没要上呢,事情就发生了。因为丈夫一直不同意,我就没达成心愿。我再次问小翠,这个小孩是哪里来的,她说是山西山里特苦的人家的,孩子多,实在养活不起,父母让她帮忙找个好人家,才这样的。

    在逃亡的这两年里,我有家不敢回,更不敢在白天露面。我想我的家人,我也是一个母亲,一个儿子的妈妈,还有我高龄的父母,都因为我的行为,至今仍在操劳。这种生活,我已经活够了,真的。

    我恳请社会、恳请法律,能够对我的情节予以宽大。同时,希望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们尽快向警方自首,争取宽大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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