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李铭磊(化名)怀疑中兴图书公司发行的“尖兵题典”等系列教辅图书涉嫌非法出版物,据悉,该书出版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已不是第一次接到关于“一号多用”问题的询问。
2010年5月13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驿刑初字第6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委托湖北一家图书公司发行的某教辅图书被擅自非法变更过图书版本,出现多个版本不同图书却使用同一书号的现象,最终被新闻出版部门鉴定为非法出版物。
据了解新闻出版总署于2008年9月作出了《出版物鉴定书》,对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提请的《尖兵题典 七年级上册 语文》(配苏教版)等103种样本进行了鉴定。鉴定人经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核实,鉴定结论为,“《尖兵题典 七年级上册 语文》(配苏教版)等103种样本属非法出版物”。
巧合的是,此次中兴图书公司发行的“尖兵题典”系列教辅图书中,七至九年级的“新课标通用版”共43种图书所使用的“ISBN978-7-204-08899-7”等3个书号,与上述《出版物鉴定书》中提及的部分非法出版物样本所使用的书号是相同的。
记者看到,“尖兵题典”相关样书的版权页记载的印数均为“20000套”。如果仅以李铭磊此次发现的176种图书为基数计算,理论上的印数可达352万册,而相关图书的码洋理论值或达数千万元。
于是,李铭磊向新闻出版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了此事。
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了解到,2月22日,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天有一批涉嫌非法出版物途经其管辖地。在咨询文化部门后,他们被告知,对于使用同一书号的整套图书,可以进行整套销售,但单独销售其中的分册不合法,相关的出版物可能涉嫌非法出版物。
南阳警方根据举报线索,查扣了涉嫌运输非法出版物的车辆,查扣了2.5万余册由中兴图书公司发行的“尖兵题典”等系列教辅图书,并在当晚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南阳警方得知该批图书的印刷发行总部在商丘。于是,他们于次日赶赴商丘。
2月24日和25日,南阳警方在商丘警方的协助下,依法对该批图书的印刷企业——商丘市中兴印务有限公司(其工商注册营业地址与中兴图书公司相同——记者注)进行了调查,查扣了部分样书和电脑主机,并刑拘了该公司的负责人胡继华。
目前,南阳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本报商丘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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