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培莲)3月16日,团长春市委召开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为首批通过审核的38家“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发放了100多万创业小额贷款。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团长春市委联合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开展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2011年长春市将评定乡(镇)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2000名,县区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200名和市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40名。团组织和农行将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进行重点扶持,并将其纳入农行信息库,享受农行提供的不受“信用村”贷款模式限制、优先发放贷款和利率优惠等政策。
会上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春市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团委、农行部门在小额贷款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各项工作责任人,提出了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截至目前,长春市共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7000多万元,扶持了1200多名农村创业青年,2011年预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5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