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美国银幕上的华人形象几乎不是流氓就是骗子;而今,好莱坞可不敢把中国人拍成坏人。
3月16日《洛杉矶时报》报道,尽管中国还没有发出批评之声,米高梅公司就主动采取措施,把电影《赤色黎明》中的坏人角色由中国人改为朝鲜人。这种变化,无疑显示出中国对全球娱乐业的影响力之大。
米高梅公司几年前决定重拍这部电影时,苏联已垮台,于是将入侵者由苏联人改为中国人。最近几周,米高梅向潜在买主放映该片,几位看过影片的人都表示,鉴于可能引起中国强烈抗议,他们不会冒险发行该片。于是,为了中国的票房,美国制片商眼下正通过数字化手段,剪掉该片中的中国国旗和军事标志,修改对白,将入侵者改为不影响美国钱袋子的朝鲜人。改动将耗资约100万美元,但比起动辄上亿的票房,这点投入可不算多。
3月17日的加拿大《环球邮报》评论认为,此事说明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加拿大的Imax公司对此也心知肚明。总裁理查德·葛尔方说,该公司准备降低Imax屏幕的价格,吸引更多观众,同时增设Imax屏幕。“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Imax市场,我去年下半年去了中国5次,比去好莱坞的次数都多”,他说。
3月19日的《芝加哥论坛报》还看到中国电影院建设的热潮。过去4年,中国银幕数量翻番,达到6200块,按照规划,这个数字到2015年还会翻一番。去年,中国电影票房达到15亿美元。该报认为,中国政府是电影制作、发行和电影院建设的主要投资方,电影是加强国家影响力的一种方式,是文化输出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一部分。
如果说中国的软实力比美国差,那么,电影方面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儿。美国有4万块银幕,2010年票房106亿美元。如果按人均计算,中国每22万人才拥有一块电影银幕,而美国每7500人就拥有一块。更大的差距在于,尽管每年进口数额不过20部,但中国的电影票房还是被好莱坞占去半壁江山,而美国鲜有中国大陆的影片上映。
为了应对这一劣势,中国选择国际合作。法国《论坛报》3月16日报道说,中国电影市场发展迅猛。为了支持这一发展,政府鼓励跨国联合拍摄,并为大力发展数字化传输系统提供便利条件。好莱坞制片人已得知,对于中国政府来说,电影和娱乐业是战略性的。与外国人合拍是一种“双赢”,因为中国制片公司可以更轻而易举地使自己国际化,而对外国从业者来说,他们可以不受配额限制而在中国得到发展。
问题在于,无论是好莱坞还是中影集团,都面临盗版猖獗的困扰。
据美国《洛杉矶时报》网站3月22日报道,由于没有合法销售或出租各类影片的渠道,中国的电影迷选择在互联网上非法下载电影或购买盗版DVD。在中国,越来越多的盗版行为已转移到网上。但是,非法制造DVD仍是一个巨大的行业:中国盗版DVD行业2010年的收入为60亿美元,是中国15亿元票房总收入的4倍。
在好莱坞的奥斯卡季,电影公司向投票人发放的DVD试看片,常常被盗版者复制。美国电影协会的成员已对各类网站、DVD销售商和未经许可的视频点播服务提起诉讼,并且赢得了诉讼,但惩罚不够严厉,不足以阻止其他盗版者。
索尼影像娱乐公司和哥伦比亚三星电影发行公司的大中华区副总裁周黎(音)说:“我们在中国能做的非常有限。这里有太多的工厂,却几乎没有执法措施。今天关闭工厂,明天它们就会重新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