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4月20日电(记者樊江涛)今天,邢台县县长顾鹏图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他没能及时下车救治伤者,的确不合适,“我向孩子本人道歉”。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指出,2009年3月9日中午,河北省邢台市一名初中生放学后,在该市一个十字路口,“被正在闯红灯前进的车主为邢台县政府的冀E00099中型客车撞倒,当场被撞飞十余米”。肇事的中型客车所在车队有警车开道。事故发生时,邢台县县长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事发后,顾鹏图在其他人员簇拥下离开。
本报20日以《邢台一少年被撞致残》为题报道了记者对这一网帖展开的相关调查。20日下午,网帖中提到的邢台县县长顾鹏图在办公室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
顾鹏图告诉记者,当天他正在参加邢台市统一安排的一个公务活动。事发时,他的确在三号车上。
他告诉记者,事发后,司机在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者,车上的领导包括他本人,委托邢台县政府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前往医院帮助救治,包括找医生、付费用。
他同时承认,尽管如此,没有下车救治并陪伤者到医院去,“也不对”。
而对于相关赔付费用,“由于一开始,孩子父母提的要求有点过高”,双方一直在协调。“邢台县曾请交警队帮助协调,没有协调下来;河北省信访局说可以通过律师来协调,也没有协调下来。”顾鹏图介绍说,邢台县一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这样就使问题的解决有了依据。
顾鹏图告诉记者,他通过肇事司机多次表示要去家里看望伤者,但“家长谢绝了”。他说,他本人对此可以理解,“一定是担心孩子在精神和情绪上受刺激”。
对于相关费用的最终解决,顾鹏图说,在请法院依法协调和裁决的前提下,将最大限度对伤者予以照顾,“尽快处理,以此来安慰孩子和家属”。
“应从这件事上吸取什么教训?”面对记者的提问,顾鹏图表示,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面对当时的情况,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协调指挥,而是要及时参与到救治当中。“当然。以后也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他补充说。
(事故完整录像及组图请访问“中青在线”www.cyo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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