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费支出情况,中央各部门要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地方须比照中央财政做法。(《中国青年报》5月5日)
温总理指出: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从中央到地方全面推行公开“三公”经费,无疑是“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的有力举措,这将使财政预算公开向民意期待迈进一大步,也是我国政治民主的一大进步。
如何使各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真实可信,是公开“三公”经费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在笔者看来,只有禁止在财政预决算的“其他支出”科目中打入“三公”经费,才有利于减少“三公”经费的藏身之处,使之不失真。以前在公开财政预决算中,一些部门往往将“三公”经费打入“其他支出”中,使得财政预决算公开长期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状态,难以满足公众对“三公”支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虽然现在国务院明确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但只要“其他支出”科目还存在,一些“三公”支出,仍然有可能藏身“其他支出”之中,避开监督。
除此之外,“三公”经费还有可能藏身各种会议费用之中。以前,有些部门为了使“三公”经费数额不至过大,往往将平时请吃送礼等花销都拿到一些会议经费中报销,或者干脆以召开会议之名行公款出游之实。在国务院明确要求各部门必须公开“三公”经费的压力下,以前常用的这种“变通”手法,很有可能被进一步“用活用足”至极致。因此,要大力加强对会议费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以避免“三公”经费藏身于会议费之中。
另外,目前的“三公”经费中,“出国(境)费”界定范围过窄。众所周知,公职人员往往放大学习考察的范围,用公款在国(境)内旅游,其费用支出也很大。这部分消费,也应纳入“三公”经费予以公开,以便于从严监控,将其挤压到必要的限度。
再者,“三公”经费还有可能游离到预算外资金中列支,因而有关部门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应将“三公支出”挤压出去。
公开“三公”经费的目的,在于监督和压缩“三公”经费,只有最大限度地挤压“三公”经费的藏身之处,才能让公众看到真实的“三公”经费数额,从而有效进行监督。
黄栀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