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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09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经济专家推荐外国税改样板

俄罗斯为何坚持个税税率“一刀切”

本报驻俄罗斯记者 关健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5月09日   05 版)

    编者按:

    个税改革无疑是近期的热点话题。几天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一篇《个税必须全面系统改革》的文章,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他认为当前税改方案,只是停留在提高免征额和降低税率的层面,远远解决不了目前我国个税的根本问题,建议我国个税改革借鉴俄罗斯做法,推行“单一税制”。

    随后,李稻葵又在自己的微博上说,“俄罗斯个税改革的经验应该学习,该国其它改革不一定行,但个税改革极为成功:据悉,改革前为12%、20%、30%三档税率,改革后合并为13%,起征点提高了1/3。最后,由于踊跃纳税,个税总额改革后三年累计提高了60%以上。俄罗斯同行经常告诉我,百姓非常拥护税改,大家排队缴税。”

    那么,俄罗斯的个税究竟是怎样的?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税改是否有借鉴意义?我们邀请中国青年报驻俄罗斯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随着俄经济形势的复苏,俄罗斯联邦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近两年一直保持着增长势头。近日,俄联邦税务总局局长米哈伊尔·米舒斯京对外界证实,俄联邦政府2010年税收总额比2009年增长了22.4%,达到7.7万亿卢布(1美元约合27.30卢布)。在税收总额中,个人所得税占23%,2009年为26%。米舒斯京指出,虽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占比有所下降,但其绝对值却从2009年的1.665万亿卢布增至2010年的1.79万亿卢布。

    米舒斯京强调,2011年第一季度,俄税收收入继续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今年1~3月,俄联邦税收总额达到2.17万亿卢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6%。他承认,“此前,受保险金缴纳比例提高和公司故意替员工隐瞒工资收入等因素影响,俄联邦税务总局曾担心今年个人所得税的收缴金额可能会有所下滑。但实际情况是,今年第一季度,俄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达到3980亿卢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

    在谈及税收问题时,米舒斯京引用德国诗人、哲学家诺瓦利斯的话说,“纳税应该是一件犹如向自己心爱的女人送花一样容易的事情。”而目前,俄罗斯实行了10年的“单一税率制”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就恰恰是此话的生动体现。

    俄经济学家:累计税率的前提是:收入有足够的透明度

    其实,个人所得税在苏联时期即已存在,但当时在国家预算中所占比例较少,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于1991年12月7日开始公开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设立之初,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7级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2%,而最高税率则高达60%。

    但这种高税率非但没有给俄国家财政带来“新的增长点”,反而使得许多纳税人想方设法地偷税逃税。加之税收部门征管不力、税收规定朝令夕改,致使俄政府每年的税收任务都无法完成。1993年,俄把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减至6级,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30%。

    1994年,为解决国家财政亏空,时任总统叶利钦发布总统令,把一些税收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允许地方政府定税、收税。但这项措施立即造成了俄国内税收秩序混乱,纳税人负担过重,挫伤了人们工作和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1995年,俄政府开始酝酿新一轮税制改革,于1997年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了税率,开始实行12%、15%、20%、25%、30%、35%的六级超额累进税制,不设最低起征点。本报记者查阅俄联邦税务总局1999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得知,年收入低于3万卢布的税率为12%,3万~6万卢布的税率为15%,6万~9万卢布的税率为20%,9万~15万卢布的税率为25%,15万~30万卢布的税率为30%,高于30万卢布的税率为35%。

    进入2000年后,俄政府又把累进税率从6级减少为3级,并增设最低起征点。本报记者查阅俄联邦税务总局2000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显示,当时,俄政府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设为年收入3168卢布,年收入在3168卢布至5万卢布的税率为12%,5万~15万卢布的税率为20%,超过15万卢布的税率则为30%。

    本报记者发现,那一时期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虽然一改再改,但都没有走出累进税率的大框框。而俄税收成本高、漏洞多、资本外逃、税制复杂且不稳的种种弊端仍困扰着俄罗斯经济的复苏。俄经济学家指出,实行累进税率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收入要有足够的透明度。但俄罗斯人收入透明度一直不高,“灰色收入”极为普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累进税率在收入再分配上的调节效果。

    有资料显示,1999年,俄罗斯只有不足1%的纳税公民按35%的税率纳税。据粗略估算,仅偷逃所得税一项,俄每年的税收损失就高达800亿卢布。对于这种情况,2000年当选总统的普京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俄经济生活中最近几年最尖锐的一个问题就是税收不合理。”普京称,当时的一系列税收不合理现象“加剧了偷税漏税和影子经济,降低了投资积极相投性,并最终导致了俄国家竞争力的下降。”

    俄罗斯成为单一税率改革的“成功样板”

    在普京的大力推动下,《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于200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此法,俄罗斯正式告别了累进税率制,开始对居民纳税人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并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至年收入4800卢布。这一税率比原来累进税制下的最低税率12%高了一个百分点,但由于当年同时降低了养老基金缴纳的一个百分点,因此实际上纳税人的税负并没有增加。个人所得税收的分配办法是16%纳入联邦预算,84%纳入地方预算。

    此外,还针对特定收入和非居民纳税人增设了两档税率,分别为30%和35%。实行30%税率的收入包括股息收入和非注册纳税人性质的自然人的所得收入。而实行35%税率的收入包括从事博彩、赛马以及其他赌博活动收入;各种博彩、竞赛的中彩、奖金收入和广告收入等超过2000卢布以上的收入部分;从自愿性保险合同中获得的超过《税法典》有关规定的保险赔款;纳税周期内卢布或外币存款超过中央银行规定利率情况下所获得的利息收入;纳税人个人借款所获得的利息收入。

    在调整税率的同时,俄政府还拓展税基,减少了税收减免和优惠。从2001年起,俄境内所有的自然人都必须依法纳税,而海关、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当年也首次开始纳税。外国公民和旧体制下享有的一些税收免除优惠在单一税制下也被取消。此外,新税制还进一步细化了免税收入项目和税收扣除。

    本报记者发现,现行税法的标准扣除额共分4档:第一档为纳税期内在月收入中扣除3000卢布,主要是对切尔诺贝利核污染及其他核辐射受害者、卫国战争中的残疾者等群体;第二档为纳税期内在月收入中扣除500卢布,主要针对苏联英雄、俄罗斯英雄、三级荣誉勋章获得者、国内战争和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自幼残疾和一、二度残疾人;第三档是在月收入中扣除400卢布,适用于一般的纳税人;第四档是在月收入中扣除1000卢布,主要针对纳税人对于所供养的每一个孩子每月可扣除的数额。

    俄罗斯实行单一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俄联邦财政中此项收入随即大幅增长。2001年,俄个人所得税征收了2547亿卢布,比2000年增加了802亿卢布,增幅达到46%。扣除当年的通货膨胀因素,收入实际增长28%。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俄民居平均收入2001年的增长率为8.8%。这个快速增长态势一直持续至2004年,自2004年起俄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但仍属高速增长。俄专家认为,虽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与俄近几年经济状况好转和居民个人收入持续提高分不开,但税制改革的正面效应也不容否认。

    普京曾把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单一税率改革称为俄罗斯整体税制改革中“精心研究、深思熟虑的范例”,并指出之所以决定选择单一税率就是为了“切实刺激工作积极性、充实国库、简化税制”。国际社会也普遍认为,俄罗斯是单一税率改革的“成功样板”。

    单一税率是否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事实上,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由繁到简”的改革,俄国内也并非一片叫好声。随着偷漏税规模的减小,俄国内要求重新实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呼声日益高涨。俄2001年实施的13%的统一所得税时将期限暂定为5年。结果,2005年底,俄国内围绕个人所得税改革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焦点就在于是否要继续实行13%的统一税率。包括前任总理普里马科夫在内的前政要都认为有必要重新采取累进税率,对低保居民阶层按13%的税率,而对富人则按20%的税率。俄联邦统计署也建议从单一税率调整回累进税率。但当时俄财政部坚持认为13%的个人所得税率不能更改。如果实行累进税率,只能助长“影子经济”更加猖獗,而目前实行的单一税率使居民的收入逐渐合法化。在那次博弈中,支持单一税率方获胜。

    而2010年上半年,俄罗斯社会再次就是否坚持单一税率问题展开了更为激烈的争论,俄国家杜马甚至已开始讨论恢复累进税率的具体办法。在这些讨论的提案中,对富人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从现行的13%提高到20%~45%不等。

    坚持改回累进税率的人包括俄联邦委员会主席米罗诺夫、俄联邦统计总署署长斯捷帕申、俄联邦税务总局前局长马克烈佐夫等人。他们强调,在国际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俄境内的“赤贫”人数在2009年一年之内就增加了70万人,达到1970万人,占俄总人口的14%。而与此同时,根据福克斯的富豪排行榜,身家超过10亿美元的俄罗斯人的数量却从32人增至62人。俄社会中的贫富差距虽有所缓解,但仍十分悬殊。在这种情况下,就特别是需要通过税收来实现二次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而这种单一税率下,所有人无论收入水平高低都按13%的统一税率缴税,这不仅有悖税收的征收与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相符的原则,而且也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公正原则。

    对于这种不断高涨的呼声,俄政府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库德林坚决地说,单一税率制至少在未来3年内肯定不会改变。库德林称,不能实行累进税率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俄国内的税收征管体系还很脆弱,其工作效率还不高,这将严重阻碍累进税率的实施。库德林称,调节居民收入不需要光靠个人所得税,借助房产税等其他税种也可实现。

    而正在多方争执不下的时候,俄政府总理普京也于2010年6月初对此事“一锤定音”。他说,“我没有看到目前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必要。我们现在的实行的单一税率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不断增长的税收收入。而且,和欧洲其他国家相比,这个税率也算是低的。”普京强调,“当然,没有一百年不变的东西。我们需要稳定的法律、稳定的行政机构。即使变也要循序渐进,但现在没有这个必要性。”就这样,关于是否继续坚持单一税率的争论被普京暂时压了下来,但俄罗斯还是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把个人所得税重新调回到累进税率是迟早的事儿,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本报驻俄罗斯记者 关健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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