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已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针对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该不该再提高等问题,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10余位专家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新京报》5月18日)
个税修正意见创下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之最,这让人欣喜,它除了再次证明“开放的社会从不缺少公众参与的热情”外,更见证了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日渐高涨。在这个由税建构起公众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逻辑关系的进步时代,再没有比纳税人、纳税建言等更让公众感到热血沸腾的词了。个税改革最受关注,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倒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
不过,欣喜之余也有尴尬。最受关注是否意味着最为重要?事实上,个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税种。从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来看,个税只涉及28%的人群、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8%,如果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涉及人群比例将降至12%,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也将下降。这说明还有许多比个税涉及面更广、占比重更高的税种,没有进入公众充分表达意见的范畴。
这也涉及尴尬之二,即个税之所以备受关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它相对最透明。对个税的长期持续关注,让公众都知道了个税涉及的人群和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但其他大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真实状况,我们两眼一抹黑。可这些税比个税更与我们息息相关,表面上看它们是由企业来缴纳,但由于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绝大多数税具有转嫁性,最终会通过各种形式让公众成为“终极承担者”。有专家测算,在企业缴纳的税款中,仅有12.7%是不能转嫁的直接税,87.3%是可以转嫁的间接税。
在日常消费中,几乎所有行为都伴随着纳税,但只有个税这个并非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小税种,会通过每个月的工资条清晰地呈现在公众视野中。由此引申出第三个尴尬,还有多少秘而不宣的纳税没有进入公众讨论范围?据统计,中国现行19个税种中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的,仅有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两部,而其他17个税种的征税依据,是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制定的条例或暂行条例。
这种隐秘包含了两重意味,一是我们不知道日常消费过程中纳了多少税,而常态应该是任何一次消费都有明晰的纳税信息。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商会副会长王永正在今年“两会”上所言,在国外买任何东西,哪怕是一只小小的水杯,发票上都会写明所花的钱里哪些是产品本身的价格,哪些是税;但在国内哪怕买车、房等“大件”,花费中包含多少税,消费者都不一定清楚。二是对于这些税的税率设置、征缴程序等是否合理,由于处于部门立法层次,公众参与程度极低,纵使公众想表达意见,也“表达无门”。
因此,从公众对个税的关注度来看,公众关心税,与其说是在乎“一城一地”的得失,毋宁说是对权利的珍视,当税无法清晰地展示出公众权利与公众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的对应关系时,对税的关注就是一种权利焦虑,这样的焦虑即便是相对来说最清晰的个税都无法消除,遑论更不清晰的其他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