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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7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有此一说

导游回扣源于行业非市场化

鄢光哲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5月27日   11 版)

    杭州导游“回扣门”事件已经过去一月有余,但是笔者在杭州等地发现,此次事件在华东导游中的影响依然持续扩大,事件带给他们的压力却无处倾诉。

    4月初,杭州媒体曝出一份导游的购物回扣表,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众多媒体关注。导游拿回扣本来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以前都曝光的是零负团费的低价团,此次涉及面更广。媒体在跟进此次事件中,只是有关部门和专家说了这是业内顽疾,而专家开出的药方是导游薪酬制改革。导游素质似乎成为问题的关键,但是所有相关报道都没有把利益链条上的环节说清楚,舆论的压力只集中在导游的身上。

    导游作为最一线的员工,对这个行业的影响其实是最小的,他们不过是规则的执行者,没有能力去改变规则,更谈不上制定规则。导游,说得不好听,是旅行社撒出去的鱼鹰,脖子上是戴着箍的,逮了多少鱼,回家主人一捋都要吐出来。鱼鹰是逮到了鱼才有的吐,导游是要在接团之前预先“吐”给旅行社。很多导游带团都是以人头费预先交给旅行社,从旅行社手中购买团队。

    导游本是一个依靠自身服务来赚取服务费的行业,现在被迫成为推销员,这个演变过程不是由导游来主导的。想要恢复导游原本的职能,也不是靠所谓提高导游素质就能达到的。实际上是旅行社行业的建设出了问题。

    在国际上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旅行社行业采用垂直分工,简单地说就是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各自做各自擅长的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旅行社业长期以来采用水平分工体系,这是为了方便行业管理而设置。

    所谓 “水平分工”,就是按照国内社、国际社的经营范围划分旅行社的分工。在这样的分工模式下,无论再小的旅行社,它都必须具备酒店采购、线路设计、销售组团等一整套功能机构的设置,以至于业内经常出现 “5人小社设置了10多个部门,每人有三个经理头衔”的笑话。

    在自然经济下,社会由许多同类的经济单位组成,每个这样的单位从事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没有分工。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每个经济单位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使核心业务越做越精,促使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如现在最成功的IT企业苹果公司只做设计研发和终端服务,将中间环节全部外包;又如汽车制造业的产业链配置已扩展至全球范围,分工越来越细。显然,在水平分工体系下,旅行社包揽了整条产业链上的所有环节,不但自己生产产品,还要自己销售产品,这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许多旅游社规模有限,它的研究和开发能力也严重不足,小型旅行社大部分依靠复制大社的旅游产品求生存,以获得竞争优势,他们只能依靠价格战,恶意欺骗事件也屡屡发生。导游口碑急剧恶化的这些年,恰恰是旅行社行业恶性竞争加剧,利润不断摊薄的几年。现在以规定最低组团价来抑制零负团费的低价团,实际效果仍需市场检验。

    在国外大的旅行社毛利率能达到20%,而国内旅行社少有毛利率超过5%的,净利率普遍低于1%。在这样一个行业环境下,无论是导游薪酬制,还是在讨论的小费制,显然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不能想象在旅行社不挣钱的情况下,依靠旅行社生存的导游能有一个有效的薪酬体系。

    多年来,舆论把旅游业行业弊病的不满都不公正地发泄在导游的身上,导游承担远远超过自身能力范围的责任。无论是关心游客利益还是关心旅行社的行业建设,应该更多讨论的是如何改革现在旅行社管理体系,使之可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而不是一味地谴责导游赚了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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