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晶晶)6月11日,我国将迎来第六个“文化遗产日”,这也是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日前,记者从文化部获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已于5月底经国务院批准,至此,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达1219项。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在评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少数民族项目,并控制了入选项目的数量(第一批为518项,第二批为510项)。
今年,各地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积极性仍然很高,申报项目达3136项。全国两会期间,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曾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当前的非遗工作出现了“申报很热情,但真正的保护措施落实不好”的现象,“国家级非遗名录,我们现在在数量上要从严控制,并实行退出机制,检查保护措施到底落实没有、传承做得到底好不好,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从名录里消除,而且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
根据已经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的,将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但该法律并没有对非遗项目的“退出”作出相关规定。对此,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表示,尽管非遗法没有规定名录的退出机制,但不代表在工作实践中就不实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的总体趋势还是要有退出机制的,因为从实践或者从项目的价值上看,有些项目不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标准,是可以退出的。”他说。
据悉,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各地将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展系列活动。中华世纪坛“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国家图书馆文津楼“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等活动将在此期间陆续举行。